落实养老陪餐制守护“舌尖安全”
为深化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进一步压实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守护老年人饮食安全,满足老年人适老服务需求,我市立足实际、精准施策,创新建立养老机构领导陪餐制度,全力守护养老机构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陪餐制度对民政部门、养老机构陪餐领导及陪餐频次作出明确规定,同时鼓励各养老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灵活设置“家属陪餐日”,邀请老年人家属共同参与陪餐体验,形成多方监督合力。全面细化陪餐全流程工作任务,构建起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餐前,陪餐领导深入机构食堂,重点检查食材新鲜度、厨房环境卫生、餐具消毒及食品留样等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整改,严把食品安全源头关口。就餐期间,实时监督餐食温度、软烂程度、口味适配等情况,紧盯餐食制作与供应全过程质量。餐后,认真倾听老年人及护理人员的意见建议,做好登记汇总并及时协调解决,如遇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处置,形成“餐前检查—就餐监督—餐后回访”的完整服务闭环。同时,严格执行同餐同价标准,陪餐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据实支付,严禁由养老机构公款承担、变相报销,严禁接受他人垫付,坚决不搞特殊化、不开小灶,以严实作风守住廉洁自律底线。
养老机构领导陪餐制度的建立实施,将进一步畅通我市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反馈渠道,及时排查化解饮食安全风险隐患,持续优化适老膳食服务供给,不断提升餐食质量与养老服务水平,切实增强老年人在养老机构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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