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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5-22 14:40 来源:石嘴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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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进一步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水平提升,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宁工信节能发20265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6年度我市工业节能监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节能监察任务

(一)国家工业节能监察

    1.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依据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等要求,对钢铁、水泥、烧碱、聚氯乙烯等行业领域开展节能监察,原则上2026—2027年对本地区上述行业企业实现节能监察全覆盖。

2.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监察。按照产品设备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的企业开展变压器、电机、风机、泵、空压机、工业锅炉等工业设备节能监察,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设备。

3.重点产业链能效监察。照有关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等要求,聚焦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动力和储能电池、水电解制氢装备等重点产业链,对原材料、生产制造、终端组装等环节重点企业开展专项节能监察,重点核查企业生产过程能耗情况、主要产品能效情况等。

(二)日常工业节能监察

加强日常节能监察工作,主要包括: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未覆盖行业企业执行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等情况;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节能教育培训开展情况等。

(三)其他工业节能监察

1.完成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业节能监察任务。

2.根据本地区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日常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监察内容和监察方式由本地工业节能监察部门确定。

二、工作安排

国家工业节能监察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组织,石嘴山市工业节能中心具体实施(三县区工信局节能中心各抽调1名监察人员全程做好配合工作);其他工业节能监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区工信局组织实施

请三县区工信局分别于5月25日前将本辖区2026年度节能监察计划、10月20日前将年度节能监察总结(包括:监察工作总结,实际监察企业名单和监察结果等)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县区工信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筹划安排,充分认识工业节能监察对推动工业节能提效、完成“十五五”工业节能降碳目标的重要意义,合理确定监察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高质量抓好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二)提升能力建设分利用“全国工业节能监察培训”线上平台,组织本地区参与本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提升工业节能监察队伍业务素养和能力水平。鼓励采用市县联动执法、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支撑协助等方式,提升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效能。

   (三)严格规范执法。真落实《工业节能监察办法》,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加强与本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全跨部门联动的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入企监察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强化服务意识。能监察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积极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查找能源利用薄弱环节,对企业存在的不合理用能行为提出改进建议,鼓励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节能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五)注重结果运用。对达不到能效基准水平的企业,督促其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提升。鼓励将节能监察结果应用于企业碳排放、产品碳足迹等核算管理,推动数据共享。统筹推进工业节能监察与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等工作,形成工业节能降碳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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