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公布《石嘴山市国家保密局
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国家保密局:
现将《石嘴山市国家保密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嘴山市国家保密局
石嘴山市国家保密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
定义 | 市国家保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由市国家保密局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市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包括市国家保密局单独制定并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市国家保密局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定并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审查依据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10号) |
二、重大行政决策
定义 | 市国家保密局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市国家保密局依照法定权限、程序作出,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直接关系群体切身利益,对社会秩序、社会稳定、社会安全、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实施或者调整。 |
审查依据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 |
三、政府合同类
定义 | 市国家保密局签订的政府合同,指由市国家保密局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后,签订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协议。 |
审查 依据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定义 | 市国家保密局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以市国家保密局名义作出的各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
审查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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