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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信息
时间:2025-11-13 16:18 来源: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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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主体

(一)基本信息

主体名称: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952-3811985

办公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市科技信息中心9楼

(二)执法人员

执法人员姓名

执法区域

执法证编号

魏少骄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11

樊一馨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12

叶金霞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13

赵玉龙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14

祁斌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15

刘旭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16

冯涛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17

孙文才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18

柏琼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19

智瑞玲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20

胡波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21

马晓荣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22

杨春梅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24

惠萍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25

郑洁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26

郭凤莲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27

张世霞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28

李莎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30

王旭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75

张蓉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76

刘娜

住房和城乡建设(石嘴山全市)

30535316077


二、行政执法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核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保值与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的报告;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执法依据

执法主体

依据名称

类别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

国家标准

    四、行政执法流程

    非诉执行:1.案件受理;2.调查核实;3.案件调解;4.立案;5.印发并送达《催缴通知书》;6.印发并送达《限期缴存通知书》;7.印发并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8.印发并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9.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1.案件受理;2.调查核实;3.案件调解;4.立案;5.印发并送达《催缴通知书》;6.印发并送达《限期缴存通知书》;7.印发并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8.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金额为2万元的,组织听证);9.印发并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10.申请强制执行。

五、监督信息

(一)救济渠道

救济方式

期限

地点

咨询电话

行政复议

如不服本单位行政执法决定,可在收到行政执法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石嘴山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七楼石嘴山市司法局721室

0952-2680313

行政诉讼

如不服本单位行政执法决定,可在收到行政执法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路与前进南路交叉路口

0952-2031492

(二)投诉举报

监督主体

投诉电话

石嘴山市纪委监委

0952-12388

石嘴山市司法局

0952-2035360

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0951-5016115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952-381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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