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2022〕39号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2022〕39号
申请人:王思皓,男,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
被申请人: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宏山,为该局局长。
申请人王思皓因被申请人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投诉信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不服,于2022年8月23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王思皓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系王思皓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本机关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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