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之一。团市委是在市委领导下受市政府委托管理青年事务的群众团体。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团市委部门预算涵盖的预算单位包括:团市委机关和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团市委内设组宣部、青少部两个职能部室。现有行政编制7人,实有8人,其中:在职7名,合同制工人1名。根据市委《中共石嘴山市委关于印发〈中共石嘴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精神,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 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
(二) 负责市青联、市少工委日常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市性青少年社会团体的工作。
(三) 承担市委、市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四) 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团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 宣传、协调和监督有关青少年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 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七) 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调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
(八) 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体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树立、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九) 负责全市青少年统战工作,协调配合外事等部门做好青少年外事活动和友好交流工作。
(十) 指导全市各级团组织搞好青少年事业发展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全市“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关于团市委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共青团石嘴山市委员会决算支出经费122.94万元。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关于团市委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共青团石嘴山市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131.1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22.94万元,其他收入8.2万元。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关于团市委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共青团石嘴山市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161.99万元。基本支出121.91万元,项目支出40.08万元。
<!--[if !supportLists]-->四、<!--[endif]-->关于团市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共青团石嘴山市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131.1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61.99万元。
<!--[if !supportLists]-->五、<!--[endif]-->关于团市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共青团石嘴山市委员会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3.02万元。基本支出82.94万元,项目支出40.08万元。
<!--[if !supportLists]-->六、<!--[endif]-->关于团市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共青团石嘴山市委员会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77.5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35万元。
<!--[if !supportLists]-->七、<!--[endif]-->关于团市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共青团石嘴山市委员会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3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因公出国(境)批次为0次,人数为0人;实有车辆1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人数为110人。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关于团市委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共青团石嘴山市委员会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
<!--[if !supportLists]-->九、<!--[endif]-->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团市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2万元。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5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5年度资产总计44.82万元。流动资产10.89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0.54万元,其他应收款0.35万元;固定资产33.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一台价值1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4.9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团市委2015年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其他群众团体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共青团石嘴山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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