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2018年预算公开
时间:2018-02-13 00:00 来源:石嘴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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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编制情况、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等)

第二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4、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8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9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表1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12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正文

第一部分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概况

一、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主要职责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担负着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警卫任务及全市机动车挂牌入户、驾驶员办证考试等工作任务。

二、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构成及人员基本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隶属于石嘴山市公安局,属二级财政预算单位,现有编制176人,2018年在职人员170名、离退休人员76名、遗属10人;公务及执法执勤车辆79辆(含车管所考试车辆15辆),内设指挥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宣传培训科、秩序科、事故科、法制科、科技科8个职能科室,下辖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六大队、七大队、八大队、特勤大队7个直属交警大队和车管所,业务指导平罗县交警大队。

第二部分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72219870.77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3083911.77元,增长4.46%。增长主要原因:

2018年安排提前下达一般行政事项经费4218000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72219870.77元,其中:经费拨款28001870.77元,纳入预算管理40000000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4281000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支出说明:基本支出25281870.77元,项目支出46938000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72219870.77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78689821.07元,减少8.22%。

(二)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财政拨款预算72219870.77元,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65569257.84元,占90.8%;社保和就业支出2835448.77元,占3.9%;医疗卫生1485491.20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2328672.96元,占3.20%。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2219870.77元。其中:

   1、公共安全类(204)公安(02)行政运行(01),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631257.84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4038038.3元,下降17.81%。

2、公共安全类(204)公安(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421800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522000元,上升14.12%。

3、公共安全类(204)公安(02)道路交通管理(12),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136000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3562572元,下降7.93%。

4、公共安全类(204)公安(02)其他公安支出(99),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60000元,比2017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4000元,减少1.73%。

5、社会保障类和就业支出类 (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00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431550元。

6、社会保障类和就业支出类 (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2636381.60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7909元,下降1%。

7、社会保障类和就业支出类 (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65430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为189910元,减少74.4%.

8、社会保障类和就业支出类 (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65909.54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为1908.38元,上升2.98%。

9、社会保障类和就业支出类 (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3),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52727.63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为1527.7元,上升2.98%。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1054552.64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为1024018元,上升2.98%。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347238.56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为18594.80元,上升5.66%。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84700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为700元,上升0.83%。

13、住房保障支出 (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1581828.96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为16745.40元,下降1.05%。

1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746844元。2017年财政拨款增加数为770元,上升0.1%。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交警分局三公经费预算1523266.86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6784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16482.86元。

2018年将继续加大道路交通整治力度,强路面执勤执法,车辆运行费有可能超出预算数。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7万元,下降1.73%。(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1、办公费35万元;2、印刷费10万元;3、咨询费3万元;4、水费6.8万元;5、电费64万元;6、邮电费19.5万元;7、差旅费7.5万元;8、维修(护)费3.02万元;9、培训费3.5万元;10、公务接待费0.68万元)。

2、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2018年各类项目支出4136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项目:(1)协警员、聘用人员工资、社保、服装、培训、公用等1620.15万元;(2)历年来招标已建道路监控、交通信号灯维护费、电费共219.96元;(3)租用电信电路费145万元;(4)办公楼取暖费100万元;(5)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停车费65万元;(6)道路标志标线项目180.06万元;(7)智能图控500万元;(8)石嘴山市驾驶人员考试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经费720万元;(9)道路加装交通隔离护栏项目经费245.53万元;(10)车载绿波终端设备69.30万元;(11)办案业务费136万元。(12)交通设施维护费65万元;(13)警务通信息租赁费7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为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了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成效,深化加强石嘴山智能交通发展,为石嘴山市道路畅通提供保障。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198.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44.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9.96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29406.33平方米,价值7570.40万元;车辆79辆,价值1105.67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14.94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2835.25万元。

5、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初步建立了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绩效结果应用为保障,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设定指标评价体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绩效目标,适时监控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对发生与绩效目标偏离或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纠正,向财政提出调整预算或终止项目的意见建议,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基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19、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20、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2、“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4)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23、政府采购制度: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8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9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表1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12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

2018年2月14日

附件: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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