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目录
时间:2018-02-13 00:00 来源:石嘴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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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概况

   、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编制情况、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等)

第二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  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二)  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三)  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4、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表

5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

6三公经费预算表(财政拨款)

7政府采购支出表

8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9部门经济分类汇总表

10政府经济分类汇总表

11部门收入预算表

12部门支出预算表

 

正文

第一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安全,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履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二、 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编制情况、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等)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嘴山市公安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局机关内设指挥部、政治部、纪委、情报信息处、警务科技处、网上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国保支队、经侦支队、治安管理支队、技侦支队、刑侦支队、巡特警支队、网安支队、法制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处、信息中心、警卫处、监管支队、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23个职能科室。

市公安局现有人数300人,其中公务员287人;事业编13人;离退休人员154人(其中离休8名,退休人员146人)。

第二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94764080.84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5621686.84元,增长3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6582000元、二、人民警察岗位执勤补贴及人民警察法定节假日之外加班工资上涨。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94764080.84元,其中:经费拨款78182080.84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6582000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支出说明:基本支出66607480.84元,项目支出28156600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94764080.84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22060306.84元,减少18.9%

(二)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财政拨款预算94764080.84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2347988.04元,占86.9%;社保和就业支出5686440.79元,占6.0%;医疗卫生2618713.58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4110938.43元,占4.3%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4764080.84元。其中:

1、公共安全类204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2347988.04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6689987.25元,下降24.5%

2、社会保障类和就业类208,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686440.79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701436.27元,下降10.98%

3、医疗卫生类210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618713.58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7693.12元,下降0.67%

4、住房保障类221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110938.43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86921.02元,下降4.35%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石嘴山市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总计1935863元,其中公车购置费699700元,公车运行费1166163元,公务接待费70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石嘴山市公安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85.3减少15.3万元,下降 5.36%(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石嘴山公安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石嘴山市公安局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32077平方米,价值9995.4万元;车辆54辆,价值1364.7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685.0万元。

4、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初步建立了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绩效结果应用为保障,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设定指标评价体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绩效目标,适时监控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对发生与绩效目标偏离或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纠正,向财政提出调整预算或终止项目的意见建议,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基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19、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20、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2、“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4)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23、政府采购制度: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表

5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

6三公经费预算表(财政拨款)

7政府采购支出表

8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9部门经济分类汇总表

10政府经济分类汇总表

11部门收入预算表

12部门支出预算表

 

 附件:石嘴山市本级2018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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