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市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按照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为: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保护文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是拟定文物保护规划和年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是组织和协调文物研究、文物保护技术研究和文物宣传等工作;
四是负责全市文物管理、保护和文物资源的开发研究等工作;
五是完成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单位基本情况
石嘴山市文物管理所由石嘴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02年12月设置为全额预算正科级事业单位(石编发[2002]40号),隶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核定编制5人,其中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名,专业技术岗位4人。2015年文管所在职人数4人,空一编制,全部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2012年石嘴山博物馆成立后经人事部门批准在我单位加挂名称,并设置10名公益性岗位,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人员经费由财政拨款,其账务处理通过我单位核算。
3、机构设置:单位自设文物保护室和办公室
第二部分 市文物管理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石嘴山市文物管理所2016年收支总预算1,011,782元,比2015年预算738,625元,增长37%。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工资及福利增加72,768元;二是社会保障缴费增加73,844元,三是2016年文物保护项目经费增加126,545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1,011,782元,其中:经费拨款1,011,782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支出说明:基本支出501,121 元,项目支出510,661 元。
其中:基本支出 501,121
工资福利支出 331,076
社会保障缴费 100,257
养老保险 54,340
基本医疗保险 21,736
职业年金 21,736
工伤、生育保险 2,44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4,354
商品和服务支出 35,434
项目支出 510,661
市博物馆运转经费 100,000
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经费 360,661
长城保护经费 50,000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石嘴山市文物管理所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1,011,782.24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执行数3,103,891.22
元,减少206 %。
(二)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石嘴山市文物管理所财政拨款预算1,011,782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879,616.15元,占87%;社保和就业支出76,076元,占7.5%;医疗卫生23,486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32,604元,占3.2%。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石嘴山市文物管理所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11,782元。
其中:1、2070204文物保护: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79,616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执行数2,740,556.55元,减少211%。
2、2080301社会保障类:2016年100,257元,比2015年26,413元,增加279%。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车辆,2016年公务接待预算为10500元。
第三部分 石嘴山市文物管理所2016年部门预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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