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部门决算(年份) > 2017年度及以前

[财政预决算]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时间:2017-09-04 00:00 来源:石嘴山网
字号:

 

 

 

 

 


2016年度

 

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

 

 

 

 

 

 

  录

 

第一部分  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支出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名词解释

 

 

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按照《关于做好石嘴山市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石财发[2017]19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情况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政务服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政务服务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类事项的办理运转流程、环节、时限,协调解决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负责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从事各类经济活动相关咨询及代办服务;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受理投诉;负责市、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依法组织全市政府采购活动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市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运行督办科、代办受理科、工程建设交易科、政府采购科、产权交易科、网络技术科共7个职能科室。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3名,实有23人,其中:处级领导4名,科级12名,科员7名;政府聘用编制2名(编制置换),实有政府聘用人员2名,在编公务用车3辆。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支出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798.58万元,支出总计837.2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1216.72万元,下降60%,支出减少2472.08万元,下降75%。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基本建设款(项目支出)减少。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9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65.58万元,占45.8%;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430.11万元,占53.9%;其他收入2.90万元,占0.3%。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3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58元,占43.7%;项目支出117.80万元,占14%;经营支出353.82万元,占42.3%。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65.58万元,总支出483.3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15.42万元,下降79%,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99.44万元,下降82%。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基本建设款(项目支出)减少。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3.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7%。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99.44万元,下降82%。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基本建设款(项目支出)减少。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3.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4.50万元,占6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33万元,占7.5%;住房保障(类)支出23.63万元,占4.9%;城乡社区支出117.80万元,占2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2万元,占2.3%。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2.62万元,调整预算数365.58万元,上年结转数117.8万元,支出决算为483.3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0.60万元,公用经费64.9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55.54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64.0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06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0.97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7.35万元,完成预算的7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5万元,完成预算的7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运行费控制严格。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93万元,增长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2.93万元,增长40%,原因是2016年度以财政拨款支出公务车运行费用较2015年度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5万元,占100%。用财政拨款支出公务接待费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费、保险费、维修费、保养费等。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支出64.98万元,比2015年减少13.58万元,减少17.28%。主要原因是:各项办公经费的节约开支。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2016年度我单位没有发生大型采购,零星的设备购置均按规定进行了备案。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17.80万元,为上年结转政务大厅装修款,2016年无其他项目支出,无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申报。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基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五、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十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十七、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八、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九、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16年度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表

 

 

              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8月22日

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决算公开表样.xls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