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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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宁夏望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200t/a精细化工产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 |
建设单位 | 宁夏望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建设20200t/a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生产线及其相关配套辅助设施。本项目总投资5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800万元,占总投资的5%,环保投资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项目设置RTO蓄热式焚烧炉处理系统,采用“一级碱喷淋洗涤塔+一级水洗除雾+三箱式RTO装置+急冷+一级碱喷淋洗涤塔+一级水喷淋洗涤塔”工艺,除解草啶含磷废气、茚虫威氢解废气外其余工艺废气均由气液平衡管路通入RTO蓄热式焚烧炉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解草啶含磷废气。采用车间末端一级水喷淋洗涤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车间一根1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茚虫威氢解废气。采用水吸收罐+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车间一根1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④储罐区废气。分别经1#、2#罐组设置的一级碱喷淋洗涤塔+一级水喷淋洗涤塔+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最终经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 ⑤污水处理站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抽风系统全部收集后通过管道汇集至污水处理站,经一级碱喷淋洗涤塔+一级水喷淋洗涤塔+二级活性炭预处理后处理后,最终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上述废气经处理后,RTO蓄热焚烧炉尾气中SO2、NOX、二噁英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2 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甲苯、二甲苯、甲醛、氯化氢、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甲醇、吡啶、三氯乙烯、二氯乙烷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浓度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氟化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⑥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生产设备挥发废气,氯化氢、甲醛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附录C中表C.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三效蒸发器产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以及循环冷却水排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其他生产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宁夏德泓博瑞德绿色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规定项目限值》、《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24)表1水污染排放限值、《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最终排入宁夏德泓博瑞德绿色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物料泵、真空泵、离心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及建筑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工艺釜残、工艺残渣、三效蒸发母液、化验室废物、废包装物、污水处理污泥以及在线监测设备废液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180m2),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2.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4年8月27日在第一环评网上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于2024年12月3日在第一环评网上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内同时在项目所在地现场张贴公告,并于2024年12月3日及2023年12月5日在《宁夏法治报》上进行报纸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未收到任何关于本项目的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反馈信息, 也未收到公众填写意见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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