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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12月16日对宁夏祥坤肥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硫酸铵、50000吨氯化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的公示
时间:2024-12-16 16:05 来源: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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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宁夏祥坤肥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硫酸铵、50000吨氯化铵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

建设单位

宁夏祥坤肥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原宁夏融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厂区,项目主要建设两条生产线,项目不新增土建工程,将宁夏融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原有的厂房、车间及办公区进行维护后,购置设备和招聘人员后即可进行生产。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环保投资2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天然气烟气通过管道汇集、烘干粉尘及筛分废气分别经2个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一同汇至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②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烘干、筛分工序集气罩未收集处理的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0m3)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最终拉运至平罗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造粒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收尘灰均属于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收尘灰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贮存点(8m2),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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