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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关于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全新绿色连续化工艺2,4-D及其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01-29 11:02 来源: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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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全新绿色连续化工艺2,4-D及其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意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2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地点: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全新绿色连续化工艺2,4-D及其酯项目,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

(二)建设单位名称: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包括2座主体生产车间(703车间、704车间)、1座液氯罐区、部分罐组及储罐、3#RTO装置、3#MVR装置、实验楼等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4-D原药40000吨、年产2,4-D异辛酯20000吨,同时副产31%盐酸。项目总投资76236.71万元,环保投资4260万元,占总投资的5.59%。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

施工场地扬尘、运输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通过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分别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遮蔽、湿法作业、使用密目式防尘网、禁止现场配制、搅拌砂浆和混凝土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包括设备和管道清洗废水、场地冲洗水以及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全部排放至厂区已有排水设施,并经企业污水站处理后排放,施工期废水不排放至外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不同性能的动力机械,须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尽可能回填于工业场地内部地基处理,多余部分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生产车间工艺废气。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甲醇、甲苯、苯酚、2,4-D等,送RTO装置处理,最终废气经排气筒DA014排放。氯化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HCl、SO2、硫酰氯等,经“一级硫酸吸收+三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最终废气经排气筒DA015排放。烘干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2,4-D、2,4-D甲酯、2,4,6-三氯苯氧乙酸等,经“一级碱洗”预处理后送RTO装置,最终废气经排气筒DA015排放。包装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送RTO装置进一步处理,最终废气经排气筒DA014排放。生产车间废气经处理后污染因子中甲醇、甲苯等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硫酸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1571-2015);2,4-D甲酯、2,4,6-三氯苯氧乙酸、苯氧乙酸甲酯等参照NMHC,其他因子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

罐区废气。有机废气:罐区挥发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氯乙酸、苯酚、异辛醇等,罐区设置有挥发性气体收集系统,每个固定顶储罐顶部排气管将大小呼吸废气收集汇总后送至RTO装置进一步处理,最终废气经排气筒DA014排放。

无机废气:盐酸、硫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引至车间氯化尾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DA015达标排放。

MVR车间废气MVR装置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甲醇、甲苯、柴油等,RTO装置处理,最终废气经排气筒DA014排放。

RTO系统废气设置1套50000Nm3/h的RTO焚烧炉,主要用于处理可燃性有机废气,整套系统采用“碱洗+RTO+急冷+碱洗”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气通过排气筒DA014排放。RTO对可燃性有机废气的去除效率可达到98%以上。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主要包括生产车间、装卸区及罐区等未被收集的废气,采用性能可靠的密封装置,开展LDAR工作。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规定的限值;氯化氢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等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2)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工艺废水、环保设施废水、地面清洗水、循环水系统排水等工艺废水主要为浓盐水、工艺有机废水等,其中浓盐水采用MVR蒸发预处理有机废水预处理后废水与其他废水一同去污水站生化处理。本项目排水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100m3/d,采取“催化氧化+混凝沉淀+酸化+厌氧+两级A/O+高级氧化+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并同时满足园区废水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高噪声设备包括各类泵机、各类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及隔声罩、消音器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化学品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厂家回收MVR蒸发产生的部分氯化钠固盐依托厂区精制盐系统处置;蒸馏残渣、废滤袋、MVR母液干化废渣等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贮存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五)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2年1016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于2022年11月29日、11月30日在《新消息报》上发布了《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全新绿色连续化工艺2,4-D及其酯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2年11月24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时在项目周边进行了现场张贴。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未收到任何关于本项目的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反馈信息,也未收到公众填写意见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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