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环罚〔2026〕72号
当事人名称:宁夏贝利特氰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21MA76D0A77C
地址: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兴平路
2026年6月8日,根据走航监测异常高值线索,我局对你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硫酸钙废渣(含双氰胺废渣)贮存库后墙体破损严重,大门封闭不严有缝隙,且未配套建设气体收集处理设施,导致刺鼻性气体(主要成分为氨气)由大门封闭不严处及墙体破损处排放至外环境,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排放。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2026年6月8日,制作《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用于证明执法人员对宁夏贝利特氰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硫酸钙废渣(含双氰胺废渣)贮存库后墙体破损严重,大门封闭不严有缝隙,且未配套建设气体收集处理设施;
2、2026年6月8日,制作现场照片(图片)证据1组,用于证明宁夏贝利特氰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硫酸钙废渣(含双氰胺废渣)贮存库后墙体破损严重,大门封闭不严有缝隙;
3、2026年6月9日,制作《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用于证明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采样人员对你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气)进行采样监测;
4、2026年6月23日,下达《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环责改〔2026〕51号)1份,用于证明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要求你公司限期改正已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
5、2026年6月9日、7月2日,制作《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2份,用于证明你公司硫酸钙废渣中含有少量未充分反应的双氰胺废渣在高温条件下会分解释放出氨气且硫酸钙废渣贮存库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恶臭气体(氨气)排放;
6、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氰胺下游产品环境治理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部分)、环评批复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复印件各1份,用于证明该项目环保手续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情况以及固废要求;
7、排污许可副本复印件(部分)1份,用于证明宁夏贝利特氰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种类包含恶臭气体“氨(氨气)”;
8、《宁夏贝利特氰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监测报告》(ZF26026B)复印件及送达回证1份,用于证明你公司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包含恶臭气体“氨(氨气)”及监测报告送达情况;
9、《走航监测报告》(ZH20260608-B)复印件1份,用于证明问题线索来源;
10、宁夏贝利特氰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6月份硫酸钙渣转运台账1份,用于证明你公司硫酸钙废渣转运情况;
11、《关于宁夏贝利特氰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粉尘异味逸散环保问题专项整改报告》1份,用于证明你公司已完成硫酸钙废渣贮存库修缮;
1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用于证明你公司基本情况及经营范围;
1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份,用于证明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
14、授权委托书2份,用于证明受委托人所拥有的权限和责任;
15、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复印件2份,用于证明执法人员杨子勇(30535315027)、谢卫姝(30535315010)的执法资格。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之规定。
我局于2026年8月3日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石环罚告〔2026〕71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听证权),你公司未进行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八)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之规定。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宁环规发〔2025〕3号)二、大气污染防治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0、“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违法情节一般,能及时改正,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自由裁量标准,鉴于你公司积极配合调查,且已完成硫酸钙废渣贮存库修缮,我局对你公司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处以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元)。
开票联系人:李莉 0952-2030239 139****3927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开票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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