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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
时间:2026-08-13 18:46 来源: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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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环罚〔202670

当事人名称: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司志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2173597034X5

地址: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平西

我局于2026711日,根据生态环境部反馈的问题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经现场查阅你公司焦炉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环评批复、项目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等资料均未找到建设火炬的依据,你公司无法提供火炬作为日常排口的合法依据,该火炬为私设排口。执法人员现场调阅你公司火炬观察孔视频监控记录发现你公司频繁使用火炬作为排放口,且火炬排口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在将火炬作为应急排口期间未开展过手工监测。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你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经营范围。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用于证明法定代表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

3、授权委托书4份,用于证明受委托人所拥有的权限和责任。

42026711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用于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你公司将火炬作为日常排口且无法提供合法依据情况。

52026723日、2026729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3份,用于证明执法人员对你公司将火炬作为日常排口问题等调查情况。

62026711日执法人员现场亮证照片1张,用于证明执法人员现场已经履行出示证件的法定程序。

7、视频资料1份,用于证明2026711日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情况。

8火炬观察孔视频监控1份,用于证明你公司多次使用火炬作为排口使用。

9、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单璟(执法证号:30535315058)、谢佳(执法证号:30535315088)、陶恩泽(执法证号:30535315077)行政执法证复印件各1份,用于证明执法人员执法资格。

10、《关于增补司晨玉同志为公司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命通知》1份、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1份、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权益记录单1份,用于证明司晨玉系你公司正式在职管理人员。

11、《关于任命马学山为焦炉车间主任的决定》1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个人)1份、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权益记录单1份,用于证明马学山系你公司正式在职管理人员。

 12、《排污许可证》(副本)节选复印件1份,用于证明排污许可证颁发的机关、日期、行业类别、主要污染物种类及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等情况。

13、《关于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焦炉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1份,用于证明你公司焦炉升级改造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14、《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焦炉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1份,用于证明你公司焦炉改造项目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152026717日下达《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环责改〔202682号)用于证明对你公司违法行为提出责令改正要求。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之规定,鉴于你公司火炬排口不具备采样条件,从有利于相对人的角度认定为不超标,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宁环规发〔20253号):二、大气污染防治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违法情节一般,排放大气污染物不超标的,属于重点管理的,处2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罚款的自由裁量标准,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元。

开票联系人:李莉   0952-2030239   13909523927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开票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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