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驻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25〕19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市政府成立石嘴山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石嘴山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要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组织普查对象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协助做好普查工作。其中: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普查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市统计局及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国家统计局石嘴山调查队负责协调农业普查遥感测量方面的事项;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四、普查工作要求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驻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宁政发〔2025〕9号)要求,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严格依法普查。把依法统计、依法普查贯穿于普查全过程,强化统计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二)严控数据质量。坚持把数据质量放在首位,加强普查指导培训,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核查,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县(区)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的宣传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石嘴山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石嘴山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张新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文平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雪梅石嘴山市统计局局长
王有杰国家统计局石嘴山调查队队长
陈志瑞石嘴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褚冬石嘴山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铁军石嘴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闫永茂石嘴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成石嘴山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郭爱萍石嘴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常惠振石嘴山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克石嘴山市民政局副局长
司红瑞石嘴山市司法局副局长
马会明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银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任存东石嘴山市水务局三级调研员
刘洪建石嘴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翟会兵石嘴山市统计局副局长
梁宁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马平国家统计局石嘴山调查队副队长
石嘴山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翟会兵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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