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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201001/2021-00351
  • 石政发﹝2019﹞45号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有效
  • 2019年08月05日
市人民政府 石嘴山军分区武警石嘴山市支队关于建立石嘴山市军地应急救援合作机制的通知
时间:2019-08-07 来源:石嘴山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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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石嘴山军分区

武警石嘴山市支队关于建立石嘴山市军地

应急救援合作机制的通知

石政发﹝20194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直属单位,驻石中央、自治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应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完善军地应急救援联动和资源共享机制,现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军地应急救援合作机制,现将《石嘴山市军地应急救援合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石嘴山军分区

    武警石嘴山支队      

                       20198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军地应急救援合作机制

为规范军地联合处置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应急管理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特色,共同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石嘴山军分区、武警石嘴山支队建立应急救援合作机制。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统一领导,集中指挥。按照政府主导、军事机关参与的机制建立和完善军地联合、平战结合、精干高效的军地联合应急指挥机构。

快速反应,灵活应变。合理运用指挥方式和手段,减少指挥环节,及时调动救援力量,科学、协同、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密切协同,周密保障。围绕主要任务加强协同联动,发挥军地保障资源优势,建立情报信息、军民通用物资器材等资源的军地联动联保。

第二条  指挥体系

在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时,石嘴山市成立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指挥长,各副市长、石嘴山军分区司令员或政委、武警石嘴山支队支队长、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担任副指挥长,石嘴山市基干民兵、武警石嘴山支队应急分队作为全市应急救援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指挥部统一安排布署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军地双方建立应急救援协调办公室,分别设在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电话:0952—2218667,传真:0952—2218667)、石嘴山军分区战备建设处(电话:0952—2970035,传真:传真:0952—2970024)和武警石嘴山支队参谋部(电话:0952—2033560,传真:0952—6680021),负责日常军地工作联络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后协调救援队伍调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应急保障等事宜。

第三条  合作方式

(一)建立协同救援机制。在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时,市人民政府提出应急救援相关需求,石嘴山军分区、武警石嘴山支队按照指挥部安排布署开展救援处置工作,参加指挥部相关会议,共同研究、分析研判,并就统一调度救援力量、共享专家资源及救援设施设备等事宜进行会商。

(二)建立共建共管机制。针对石嘴山市可能发生灾害事故类型、特点,按照所需应急分队数量、规模、种类统筹建设救援队伍。着眼军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库,购置补足相应装备物资。将石嘴山市基干民兵、武警石嘴山支队应急分队纳入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立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投入和社会筹集相结合的经费共保模式。邀请专家进行理论培训,借助双方专业训练场地组织专项训练,联合开展综合演练,不断完善联动救援方案,稳步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在获得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或事件信息后,需要动用石嘴山市基干民兵、武警石嘴山支队应急分队时,按照指挥部统一安排,及时通报石嘴山军分区、武警石嘴山支队,做好应急准备或军地联动处置工作。

(四)建立联合保障机制。双方建立统一应急通信渠道,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双方各自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应急队伍、专家等方面的调动等工作,实现军地应急资源的互补共享。

(五)建立交流协作机制。双方建立应急管理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开展1—2次工作交流。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洪水、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突发事件,结合重大危险源、重要防汛期、重大活动期间开展灾害事故风险隐患会商,加强应急处置方案制订的协调和相互借鉴工作,促进双方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第四条  救援队伍调动流程

按照边申请边联动的原则开展以下工作:

1.遇有紧急救援,由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与石嘴山军分区司令员、武警石嘴山支队支队长电话联系军地联合应急救援事宜;

2.石嘴山军分区、武警石嘴山支队依据相关法规和任务要求第一时间派出救援队伍赶赴指定地点参与救援工作,确保按时调动救援队伍;

3.由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调动救援队伍书面申请,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基本情况、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经采取的措施、需要石嘴山市基干民兵、武警石嘴山支队应急分队担负的任务、计划动用救援人员人数、集结时间和地点、救援现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4.市人民政府向石嘴山军分区、武警石嘴山支队行文提报调用救援队伍需求;

5.石嘴山军分区、武警石嘴山支队按照指挥部下达的救援任务及时调整应急救援队伍相关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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