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石嘴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和改善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土地供应精细化管理,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结合石嘴山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5年度石嘴山市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量798.4531公顷(11976.80亩)。其中,存量建设用地92.0724公顷(1381.09亩),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11.53%;新增建设用地706.3807公顷(10595.71亩),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88.47%。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中,工矿用地254.5142公顷(3817.71亩),占比31.88%;仓储用地66公顷(990亩),占比8.27%;商服用地3.1367公顷(47.05亩),占比0.39%;居住用地33.0923公顷(496.38亩),占比4.1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8.5984公顷(428.98亩),占比3.58%;公用设施用地78.1630公顷(1172.44亩),占比9.79%;交通运输用地38.6714公顷(580.071亩),占比4.8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1657公顷(2.49亩),占比0.02%;特殊用地296.1113公顷(4441.67亩),占比37.09%。
(三)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持续深化住房安居宜居工程,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重点保障高品质住房和保障性用房用地适度供应,让城市和乡镇更宜居、更韧性。石嘴山市2025年以消化存量住宅用地为主,计划供应住宅用地6宗,供地面积33.0923公顷(496.38亩)。
二、政策导向
严格落实“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认真谋划“十五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全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一)严守底线,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石嘴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要求,将国土空间规划作为用地依据,持续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科学安排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引导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加强全市产业统一规划布局,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土地资源要素的合理调配,实现国土空间总量管控、存量优化与质量提升。
(二)以需定供,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严格落实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政策,鼓励通过企业优化开发、合作开发、依法依规转让和政府收回收购等方式,“一地一策”加大存量住宅用地盘活力度。以需求为前提,聚焦打造高品质“好房子”要求,合理有序保障大武口区、惠农区改善性住宅用地需求,不断提升住房品质,促进市辖区房地产健康发展。
(三)增存并举,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聚焦建设产业转型示范市和2025年计划实施的254个重大项目,持续向高新区、经开区、科教城等重点区域精准配置产业用地,全力做好现代服务业、特色农业、新能源项目等土地供应。持续深化土地权改革,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积极盘活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和批而未供国有建设用地,坚持最大化市场配置原则,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先租后让”混合供给模式,逐步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完善土地二级市场机制,持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区域统筹,加大基础设施服务保障力度。优先保障交通、水利设施、能源管网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加强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布局,加强殡葬用地保障工作,使土地供应与区域交通承载、环境容量、人口密度等指标精准匹配,重点做好黄公铁路、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等基础设施项目土地供应,推动“土地红利”向“发展质量”转化,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力度。对重大项目推行“专班统筹、台账管理、专人跟进”用地审批服务,梳理规范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工作流程,积极推进项目用地用林用草一体化审批和“交地即交证”改革全面落实,优化内部会审流程,同步推进项目进度,全面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力促重点产业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达产。
(二)科学有序推进土地供应。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计划和产业政策,加强用地定额审查,根据我市土地市场情况,结合区域重点产业项目、特色项目等各类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供应时序,促进商品住宅、商服用地、产业用地等供需基本平衡。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和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审批服务等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推进建设项目预审、报批、供地等环节全面提速增效。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项目清单,定期跟进协调,全面掌握重点难点问题,提前谋划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四)本计划仅对我市辖大武口区、惠农区制定,不包括平罗县。为更好地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可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用地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调整后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要另行公布。
附件:1.石嘴山市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石嘴山市2025年居住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附件1
石嘴山市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 工矿用地 | 仓储用地 | 商服用地 | 居住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公用设施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特殊 用地 | |||||
合计 | 城镇住宅用地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农村宅基地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合计 | 798.4531 | 254.5142 | 66 | 3.1367 | 33.0923 | 33.0923 | 28.5984 | 78.1630 | 38.6714 | 0.1657 | 296.1113 | |||
附件2
石嘴山市2025年居住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位置 | 面积 | 供应方式 | 用途 | 预计供应时间 |
1 | 世纪大道以西、建设东街以南 | 11.4390 | 挂牌 | 商品住宅 | 12月底前 |
2 | 鸣沙路以西、明慧小区以南 | 4.4689 | 挂牌 | 商品住宅 | 12月底前 |
3 | 青山南路以东,解放西街以南 | 3.7000 | 挂牌 | 商品住宅 | 12月底前 |
4 | 永康南路以西、荣达城市印象小区以北 | 3.6274 | 挂牌 | 商品住宅 | 12月底前 |
5 | 文明南路以西、解放东街以南 | 3.3350 | 挂牌 | 商品住宅 | 12月底前 |
6 | 惠农区静安街以东、西安路以南 | 6.5220 | 挂牌 | 商品住宅 | 12月底前 |
合计 | 33.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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