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议大事 报难事 查要事工作规则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7﹞233号
三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市政府“议大事、报难事、查要事”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议大事 报难事 查要事”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各项政务活动规范有序和高效运转,市政府决定建立“议大事、报难事、查要事”工作机制。
一、工作内容
(一)议大事:市政府定期召开市长碰头会议,及时传达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了解掌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各副市长分管领域重大问题,部署近期重点工作。市长外出学习或考察时间较长时,需及时召开市长碰头会或市政府党组会,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各副市长要根据碰头会议研究事项,结合市委政府近期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安排,列出每周工作计划,提出明确要求,拿出具体举措,强力推进。
(二)报难事: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及时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报分管副市长研究,各副市长经过研究后,认为需提请市长决策的事项,与部门共同向市长汇报,提出办理意见建议,提请市长研究解决;如市长认为提请事项重大,需要集体研究的,提议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或列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
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需要向市长请示的,必须先请示分管副市长,形成具体意见或办法,再呈送市长审批。各单位未经分管领导签署明确意见的文件、报告一律不得直接报请市长。各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要及时认真加以解决,不上交矛盾;各副市长职权范围内能够决定的事项,要大胆决策,督促落实,能协调解决的,要积极协调。
(三)查要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季度汇报会,听取分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安排部署阶段重点工作。对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重点项目推进,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市政府秘书长组织协调,各副市长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工作现场,及时督促所承担的重点任务按期推进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召开现场办公会或工作推进会等形式进行研究解决。
对督查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对重要事项贯彻落实的督查情况,要书面向市长报告;对重要会议、文件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和已立项督查的决策部署,政府督查室要督促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二、工作规程
(一)市长碰头会。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各副市长,秘书长,各副秘书长出席,必要时安排三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重点听取各副市长近期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情况汇报,具体议题由市政府秘书长组织提出,报市长批准。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
(二)市政府党组会。由市政府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出席,根据会议内容邀请非中共党员副市长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提出,市政府办公室汇总拟出安排意见,报党组书记确定。
(三)市政府常务会议。按照《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规则》进行。
(四)季度汇报会。由各副市长于每季度最后一月的下旬召开,分管副秘书长、分管部门负责人出席,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列席并对部门季度工作进行测评。会议重点听取分管部门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季度工作。每季度各部门测评结果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作为部门年度目标效能考核依据。
(五)现场办公会及工作推进会。由各副市长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集召开,归口副秘书长做好会议组织工作,根据所需研究事项确定参会部门和人员,对会议决定事项形成专题会议纪要。
召开市长碰头会和市政府党组会时,各副市长无特殊原因,须一律参会,因故不能参加的,需提交书面材料,由归口协管副秘书长代为汇报。
会议新闻报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市政府秘书长和各副秘书长要加强谋划和协调,归口协管的副秘书长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建言献策,同时督促部门积极推进工作落实。
(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参照建立本部门的工作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市政府督查室要积极配合,按照工作部署,及时跟进,跟踪问效。发现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懈怠现象和失职、渎职问题的,要及时提请纪委监察部门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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