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石嘴山市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7﹞225号
三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石嘴山市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健康脱贫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委《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健康扶贫若干政策的意见》(宁政办发〔2017〕131号)要求,深入推进我市健康扶贫工程,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针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患者),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贫困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农村贫困患者同步迈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工作目标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处于全自治区领先水平,人均期望寿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传染病发病率显著下降;区域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人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1.开展便民住院服务。开通贫困患者看病就医绿色通道,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并免缴住院预付金,减轻贫困患者垫资负担。(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局)
2.提高大病保障水平。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32元提高到37元,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普惠性提高5个百分点。降低贫困患者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现行的8400元—9500元下调为3000元,对贫困患者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普惠性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对患有20个特殊病种的贫困患者,在此基础上报销比例再提高2个百分点。(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3.扩大医保药品保障范围。按照自治区调整的医保药品目录,扩大贫困患者用药保障范围。(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4.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全市贫困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与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同等医疗救助政策。罹患重特大疾病的贫困患者,年度最高救助金额由现行的8万元提高到1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5.实行政府兜底保障。贫困患者年度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自负合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扶贫保、社会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报销后,实行政府兜底保障,确保贫困患者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局、三县区人民政府)
6.扩大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按照规定逐步将发病率高的慢性病纳入慢性病支付范围,享受慢性病报销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高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残联)
四、资金渠道
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水平和普惠性报销比例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解决;医疗救助对贫困患者倾斜政策所需资金,从历年结余的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贫困患者倾斜政策和政府兜底保障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市县两级财政按6:4比例分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康脱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推进措施,确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加强协作配合。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抓好工作推进和政策衔接落实,及时制定有关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康扶贫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实现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医保信息、救助信息、就医信息等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促进健康扶贫各项任务统筹推进,精准有效。
(三)加强资金监管。三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统筹资金安排,加强资金保障。审计部门要加强健康扶贫资金审计,确保资金科学使用、安全有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公民个人等积极参与健康扶贫,开展慈善救助。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宣传教育,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宣传健康扶贫工作实际成效,宣传健康扶贫为群众解除病痛的生动事迹和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健康扶贫工程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严格督导考核。将健康扶贫工程纳入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和政府目标考核管理,细化职责分工,明确任务要求,严格考核标准,实行定期督查考核机制,通过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推进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考核评估和明察暗访力度,建立严肃的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主要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贫困患者享受特殊保障待遇实行动态管理,时间与其身份保持一致,本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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