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石嘴山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等印章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石嘴山市
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等印章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7﹞216号
三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启用“石嘴山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石嘴山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各1枚,直径均为4.2厘米。
特此通知。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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