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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201001/2022-00456
  • 石政办发﹝2017﹞209号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有效
  • 2017年10月20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10月20日 来源:石嘴山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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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全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7﹞209


三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蓝天碧水办〔20179号)要求,结合环保部“水十条”专项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

(一)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按照“水十条”考核要求,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改造任务;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等农药制造行业2018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快推进焦化行业干熄焦等技术改造,2017年,宁夏新生焦化、平罗阳光焦化、石嘴山市盛港煤焦化制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方案,2018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落实单位:三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12

(二)加快推进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017年底前,全市四个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必须完工,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纳入开发区集污管网的工业企业必须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对具备验收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尽快开展验收;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抓紧解决排放口审批问题;平罗县年底前取缔生态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工业企业排污口。

落实单位:三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12

(三)全面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市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及平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2017年年底前必须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并通过验收。其中,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必须配套建设中水回用工程。

落实单位:惠农区人民政府、平罗县人民政府、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1712

(四)加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依据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各县区需重新完善禁养区划定方案,制定畜禽养殖台账;由市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对已完成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的项目尽快组织验收,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联合执法检查。

落实单位:三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12

(五)综合治理重点入黄排水沟。

2017年底前,惠农区政府必须取缔三排惠农段红礼桥以南501个、西河桥阳光家园后方3个生活污水排放口;大武口区政府负责取缔十二分沟海力电子、中节能瑞泽、杉杉等公司排污口;平罗县负责加快推进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三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12

(六)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

由大武口区、惠农区负责,于2017年底前完成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任务;2017年底前,平罗县负责完成所属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任务。县区负责,全力推进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及时向市整改办提供关停取缔方案、评估报告、断电断水等补充资料,完成阶段性关停工作。

落实单位:三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12

二、工作要求

(一)梳理任务,查漏补缺。“水十条”考核的牵头单位要对照考核任务认真梳理,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紧盯工程进度,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顺利完成2017年度各项考核任务。

(二)开展专项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市蓝天碧水办公室将联合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防治工作开展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市“水十条”考核结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格目标考核。2017年底,市政府将严格按照相关考核办法规定,对县区政府2017年度“水十条”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县区政府环保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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