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
城市黑臭水体排查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8﹞163号
三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石有关单位:
《石嘴山市城市黑臭水体排查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城市黑臭水体排查防治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排查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实施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水系沟通和活水循环,确保城市水体无异味、水质有效提升、城市滨水空间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排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排查范围:三县区城市建成区内水体。
排查内容:城市水体(汇水水体和非汇水水体)数量,地理位置信息,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包括河面存在大面积漂浮物、堤防管理范围内存在大量垃圾、河底存在大量淤泥或垃圾淤积、企业非法排污;堤防管理范围内存在翻耕种植、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居民生活污水直排等。
排查方式:主要采用资料搜集、现场调查、座谈讨论、问题分析等方式,全面查清黑臭汇水和非汇水水体,为下一步采取防治措施打下基础。三县区每年不少于2次排查,对辖区内全程实地勘查,不留死角。县与区实行无缝对接,对所有问题逐一登记做好现场勘查记录表,确定具体位置,并对主要指标详细记录在案,详细填写附表内容,分类形成问题档案,排查组人员签名确认后逐级上报至市住建局(附表1);市环保局要加强城市建成区水体水质监测,每季度向市住建局反馈水质监测信息;对发现的黑臭水体,市住建局要及时制定整治方案。
三、防治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疏浚修复。下大力气推进城市建成区的市政公共雨污管网、居民区、企业、单位内的老旧污水管网改造、破损修复、淤积管道的疏浚。对雨污混接、错接的管道,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行整改;对于倒坡、破损、下沉、堵塞、无法疏通的管道,以及破损渗漏的检查井,要进行修复或翻建。特别要做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及检查井、阀门与管道接头处的缺陷修复,实现污水管网系统连通成网,排水畅通,污水应收尽收。2020年底前完成现有管网全面清疏和破损管网全面修复。对河道、污水管道等清理出来的污泥,要按规定进行处置。
责任单位:三县区政府,市水务局,市星瀚集团
(二)对餐饮、洗车修车、农贸市场排污进行整治。餐饮业餐厨污水应经隔油池初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洗车业污废水应经过沉淀等初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修车业企业必须彻底做好油污收集,在去除油污并经初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农贸市场污水、冲洗废水应全部收集进入污水管网;餐饮排水未经过滤净化不得接入市政雨污管沟;农贸市场的污水和垃圾应收集处理到位,杜绝污水散排乱排,垃圾乱丢乱倒。
责任单位:三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三)完善工业园区内污水管网收集、雨污分流系统。全面排查工业园区内污水管网建设情况,摸清园区内污水管网错接、漏接或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的现状,及时启动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并加快污水管网改造建设步伐,建设完善的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污分流系统,确保工业企业废水全部达标排放。同时,对处于工业园区外的零星工业企业,要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逐步将园区外的工业废水初处理达标;要加强工业企业环保监管,严厉打击工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自2018年12月起,新建工业企业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高盐废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对已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废水要组织开展评估,凡对设施出水造成影响,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于2019年底前退出。
责任单位:三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环保局
(四)建立污水雨水管网常态化养护机制。按照《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等标准,建立健全市政公共管网、居民小区和企业及其他排水雨污管网维护和监管机制。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管径的维护要求,网格化划分养护片区,制定雨水污水管网年度养护计划。鼓励和支持现有养护队伍力量整合,成立专业化的养护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鼓励引入市场化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有规模的大型企业参与养护管理,全面提高养护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三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市星
瀚集团
(五)建立河道池塘定期清淤和环境日常保洁机制。定期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按照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河道清淤频率不少于两年一次、建成区范围外河道清淤频率不少于三年一次的原则,确保清淤后回水水质满足“无黑臭”的指标要求,定期清理水体底泥污染物,妥善运输和处置底泥,严防二次污染;做好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季节性收割,及时清除菜叶、季节性落叶、水面漂浮物;禁止抛入动物内脏、尸体;加强水面垃圾清捞等日常维护工作,清理岸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完善城乡环境垃圾保洁、收集和渗滤液收集治理机制,消除残余垃圾渗滤液污染、乱倒垃圾污染,强化餐饮垃圾、污水倒入雨水口或乱排的巡查、管理。2020年底要全面完成水体清淤疏浚、河道清障以及沿岸垃圾临时堆放点的清理和整顿。
责任单位:三县区政府,市水务局、市住建局
(六)推进生态补水与修复。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增强城市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系统。科学规划建设河道连通工程,打通断头河,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联通,维持一定的水面率以及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持河湖生态健康。生态用水短缺或径流量偏小的区域要积极实施引配水工程,切实增加河道生态流量。开展驳岸改造、沿岸绿化及景观建设,加快河岸湿地、氮磷拦截吸收、曝气充氧、生态浮床等工程建设,推进河道水草等水生植物种植,开展“水下森林”建设,恢复与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鼓励设计-治理-护养一体化模式,实现河道保洁、生态治理和长效护养齐头并进,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责任单位:三县区政府,市水务局、市园林局
(七)加强监管执法。根据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28号)的有关规定,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全面实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的许可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未取得排水许可证的,不予规划条件核实和竣工验收;对新办餐饮、洗车等服务企业,应在开业前完成排水许可证办理,逾期未办理的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给予查处;全面开展沿河排污口的排查,查清辖区内每条河道入河排污口的数量、位置、排放方式、入河方式等,建立排污口档案并加强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对城市污染源排放进行全面监管,加强排水许可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建成区内餐饮、洗车修车等服务业执法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执法为主,打击城镇违法排污口、入河违法排污口执法以水务执法为主,工业企业执法以环保执法为主。
责任单位:三县区政府,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石嘴山市城市黑臭水体排查防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归口副秘书长和市住建局主要领导担任,三县区政府、市环保局、商务局、工信局、农牧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住建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三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定期协调机制,主动牵头、互相配合,及时解决城市黑臭水体排查防治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机构职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防治纳入河长制严格管理。三县区政府作为黑臭水体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抓好污染源治理,抓紧完善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养护和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制定污染源收集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和黑臭水体排查防治工作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实行项目化管理。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行业的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环保、水务、农牧等部门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在排污许可、排水许可、入河排污口管理等方面要加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调度。
(三)强化考核问责。城市黑臭水体排查防治纳入全市河长制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较差和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适时进行通报或约谈。水务、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三县区要明确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名单(附表2)报送至市住建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