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8﹞9号
三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现将《石嘴山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分工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7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核心,紧紧围绕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按照“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的工作思路,一方面着眼长远,做好顶层设计,促进“五个统一”,统筹谋划,锐意改革;另一方面立足我市实际,聚焦现实问题,抓好“八项任务”,重点突破,尽快见效。
(二)基本原则。
按照“五个统一”的总体原则,有效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切实避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1.统一工程规划。围绕落实《“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发改高技〔2017〕1449号)、《自治区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宁政办发〔2016〕185号)和《石嘴山市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石政办发〔2016〕146号)要求,建设“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形成覆盖全市、统一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建立数据集中、资源共享、政企互联的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构建深度应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的协同治理大系统。
2.统一标准规范。注重数据和通用业务标准的统一,推广国家政务信息化总体标准应用,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认共享。建立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确保政务信息有序开放、共享、使用。
3.统一备案管理。实施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备案制,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费审批在同级政府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的全口径备案。
4.统一审计监督。开展常态化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共享审计,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成效的监督检查。
5.统一评价体系。研究提出政务信息共享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政务信息共享评价与行政问责、部门职能、建设经费、运维经费约束联动的管理机制。
(三)主要目标。
2018年初,整合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基本完成市政府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初步建立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成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自治区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实现与市地税、民政、教育等首批政务信息的共享交换。2018年6月底前,实现市政府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市共享交换平台。2018年12月底前,实现三县区数据与市共享交换平台有效对接,初步实现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上联自治区,下接三县区,横向接入市直各部门的互联互通。完善项目建设运维统一备案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审计、监督和评价,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优化,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清查清理。
1.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自查。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就本县区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形成自查报告。同时,提出本部门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和接入共享平台的信息系统清单,并提出需要其它部门提供共享的信息资源需求,参照附表2、附表3、附表4报送至市审计局及市网信办(责任单位: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2月底)。
2.开展信息系统专项审计。市审计局牵头就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自查情况组织专项审计,实现部门全覆盖,全面摸清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的底数,并将审计报告报送至市政府办、市网信办(牵头单位:市审计局;责任单位: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
3.消除“僵尸”信息系统。各有关部门基本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
(二)促进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标准规范应用。
1.出台《石嘴山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建立我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开展市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调查,配合自治区信建办完成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普查,将数据普查表(附件1)报送至市网信办(牵头单位:市网信办;责任单位: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
2.按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及“三清单,一流程”工作要求,定期梳理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开展本县区、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明确能共享的数据清单,制定定期更新机制,2018年及今后每年6月、11月底前,完成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更新,并编制成册,报送至市网信办(责任单位: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3.能接入市基础资源共享平台的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与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有效衔接,逐步构建全市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对接自治区政务信息标准体系建设进度,做好相关国家标准的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网信办;责任单位: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
(三)提升电子政务网络支撑能力。
1.按照自治区整体部署,完善市电子政务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拓展网络覆盖范围,逐步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网络应用需求,建成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电子政务网络架构,出台《石嘴山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暂行办法》。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加快做好市电子政务外网的接入工作(牵头单位:市网信办;配合单位: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2.根据自治区专网整合工作进度,推动全市各类业务专网向市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的整合迁移(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网信办;配合单位: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四)推进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1.整合内部信息系统。市直各部门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对以科室名义存在的独立政务信息系统原则上必须整合,并将整合情况报送市网信办(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
2.制定整合共享清单。市直各部门加快内部分散隔离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整合后按要求接入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部门根据自身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清单报送至市网信办,并积极与市网信办对接做好接入工作(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
(五)加快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与共享数据接入。
1.推进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依托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我市电子政务内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网信办;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依托市现有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完善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互联互通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牵头单位:市网信办;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促进重点领域信息向市各级政府部门共享,实现市级平台与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有效对接(牵头单位:市网信办;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2.完成基础信息资源共享接入。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房产涉税管理系统等首批政务信息数据共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见面,马上办”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开展市政务信息资源接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石嘴山市基础资源共享与服务网络平台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各相关部门积极梳理政务信息,对接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初步实现公民、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相关基本信息接入,同时逐步扩大信息共享内容,完善基础信息资源接入覆盖范围,优化便捷共享查询方式(责任单位: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
3.推动政府各部门接入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对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按必要程序审核或评测审批后,按要求接入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与自治区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网信办;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政务内网按自治区要求接入,政务外网于2018年6月底接入)。2019年1月1日起,凡已明确须接入而实际未接入共享平台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市财政原则上不予安排运维经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网信办)。
(六)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
按照政务公开和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有关要求,对接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网站,依托自治区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及我市党政门户网站群,建设我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推动我市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向社会开放,鼓励和引导市相关机构探索开展社会化开发利用,推动我市互联网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网信办;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
(七)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1.积极配合自治区建设全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市级建设任务,着力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信息难以共享、业务难以协同、基础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8年底)。
2.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各部门加快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所需数据,建立数据清单台帐,整合全市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推进与全区政务服务平台市级平台的数据共享和资源整合。(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网信办;配合单位: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3.统筹实施新型智慧城市、信息惠民试点城市、互联网城市建设,大力推进“一号一窗一网”试点,初步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市网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三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底)。
4.积极对接自治区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全力推进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电子证照库、公共支付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网信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三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
(八)加强项目管理。
由市发改委牵头,制定《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内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开放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重要基础平台建设,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直接审批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工程实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网信办是全市政务信息共享的主管部门和市共享交换平台管理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市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的有关工作,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制度,明确本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管理单位或科室,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目标、责任、牵头单位(科室)、实施机构和完成时限,签署责任书。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县区和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相关工作,2018年2月10日前,将附表5报送市网信办(责任单位: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市政府办、市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对责任不落实、违反《石嘴山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县区和部门,市政府将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网信办;配合单位: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二)加快推进落实。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石嘴山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把信息共享有关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按照本方案要求统筹推动本县区、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制定推进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台账和清单式管理,精心组织实施。每月25日前,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将本月工作进展报送市网信办汇总后,报自治区信建办(包括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情况、政务信息系统接入统一共享平台进展、数据对接共享和支撑协同应用情况等)(责任单位: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三)强化评价监督。充分发挥市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协调推进小组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建立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常态化机制,督促检查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落实情况。2018年8月底前,制定市信息共享工作评价考核办法,每年对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提供和使用共享信息情况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报告和改进意见(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网信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四)加强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的审计,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审计结果及时报市人民政府。探索政务信息系统审计的方式方法,2018年6月底前形成具体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市审计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网信办)。
(五)优化项目管理。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投资、运维和项目建设模式改革,鼓励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与服务,提升集约化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市网信办)。市直各部门申请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经费时,应及时向市网信办全口径备案。加强项目立项建设和运行维护信息采集,掌握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投资额度、运维费用、经费渠道、数据资源、应用系统、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备案情况等内容,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加大管理力度。对不符合共建共享要求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审批,不拨付运维经费。加大对电子政务网络、电子政务云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公共性基础性平台的运维经费保障力度,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信息孤岛系统和利用程度低的专网的运维经费。2018年6月底前,研究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审批和运维经费审批的跨部门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网信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编办)。
(六)加强安全保障。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落实国家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个人隐私(牵头单位: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开展本单位运营、使用的政务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公安机关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防护,完善安全防护机制,保障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数据安全可控、可追溯(责任单位:三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附件:1.石嘴山市政务数据普查表
2.现有政务信息系统统计表
3.计划整合清理后的政务信息系统统计表
4.接入共享平台的政务信息系统统计表
5.政务信息系统管理部门情况表
附件1
石嘴山市政务数据普查表
填报单位:
数据说明 | |||||
数据所属业务 | (例:营业税征收) | ||||
是否有信息化业务应用系统 | 是/否 | 信息化业务应用系统名称 | (例:金税三期) | ||
数据管理部门 | 国家部门/自治区厅局/市级部门/县区部门 | ||||
采集(更新)频次 | □实时 □日 □周 □月 □季度 □年 | ||||
数据存储方式 | 数据库存储/电子文档(word,txt文本,excel等)/图片、视频、音频等/纸质文档 | ||||
数据提供方式 | 电子文档导出导入/数据接口/前置数据库 | ||||
数据更新方式 | 全部数据/增量数据 (增量数据:第一次提供全部数据,每次数据更新时,仅提供新采集的数据内容) | ||||
数据项编号 | 数据项名称 | 数据类型 | 共享级别 | ||
1 | (例:企业名称) | 字符/数字/文本 (例:字符) | 公开/普遍共享/依申请共享/不共享 (例:公开) | ||
2 | (例: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例:字符) | (例:公开) | ||
3 | (例:法定代表人姓名) | (例:字符) | (例:公开) | ||
4 | (例:缴税金额) | (例:数字) | (例:依申请共享) | ||
共享级别说明
公开:该数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务公开要求,面向社会公众公开,进行公开查询。如:统计结果类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普遍共享:该数据可以政府部门内进行信息共享。
依申请共享:该数据涉及个人、企业、金融、行政等隐私信息,仅允许政府部门内,通过依法依规申请,由数据提供部门授权后,向特定申请部门进行共享。
不共享:该数据按照国家安全法、国家部委内部相关管理条例等要求,不进行共享。
附件2
现有政务信息系统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管理部门 | 名称 | 功能 | 使用范围 | 使用频度 | 审批部门 | 审批时间 | 经费来源 | ||||||||||
合计:XX个 | ||||||||||||||||||
一、使用国家或自治区的信息系统,共XX个 | ||||||||||||||||||
1 | ||||||||||||||||||
2 | ||||||||||||||||||
... | ||||||||||||||||||
一、计划保留的信息系统,共XX个 | ||||||||||||||||||
1 | ||||||||||||||||||
2 | ||||||||||||||||||
... | ||||||||||||||||||
二、计划整合的信息系统,共XX个 | ||||||||||||||||||
1 | ||||||||||||||||||
2 | ||||||||||||||||||
... | ||||||||||||||||||
三、计划清理的“僵尸”信息系统,共XX个 | ||||||||||||||||||
1 | ||||||||||||||||||
2 | ||||||||||||||||||
... | ||||||||||||||||||
附件3
计划整合清理后的政务信息系统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管理部门 | 名称 | 功能 | 使用范围 | 使用频度 | 审批部门 | 审批时间 | 经费来源 |
合计:XX个 | ||||||||
1 | ||||||||
2 | ||||||||
3 | ||||||||
... | ||||||||
附件4
接入共享平台的政务信息系统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管理部门 | 名称 | 功能 | 使用范围 | 使用频度 | 审批部门 | 审批时间 | 经费来源 |
合计:XX个 | ||||||||
一、接入市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系统(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共XX个 | ||||||||
1 | ||||||||
2 | ||||||||
... | ||||||||
二、接入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信息系统(市网信办管理),共XX个 | ||||||||
1 | ||||||||
2 | ||||||||
... | ||||||||
附件5
政务信息系统管理部门情况表
管理部门名称 | 单位类型 | 人员数量 | 编制人数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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