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石嘴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石嘴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等印章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
“石嘴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石嘴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等印章的通知
石政办发﹝2021﹞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用石嘴山市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印章的请示》(石应急指办发〔2021〕35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即日起启用“石嘴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石嘴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石嘴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石嘴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石嘴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石嘴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石嘴山市减灾委员会”及“石嘴山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8枚印章,直径均为4.2厘米。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印章模样
附件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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