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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201001/2020-02908
  • 石政办发﹝2017﹞61号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有效
  • 2017年04月21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年04月21日 来源:石嘴山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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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7﹞61号

三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5日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6〕3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清理整顿任务分工的通知》(石政办发〔2016〕44号)和《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石党办综〔2017〕36号)的总体部署和任务分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位于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内,主要涉及的各类矿山企业和其它人类活动点86个。其中现存矿山企业26家(核心区8家,实验区18家),已关闭取缔但未进行生态环境治理的矿山28家(均在实验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8家(缓冲区3家,实验区5家),煤炭加工场11家(缓冲区9家,实验区2家),炸药库、废弃工厂2个(位于缓冲区),种植养殖1家(位于核心区),寺庙、陵园、军事设施、火药库、公路10处(均在实验区)。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清轻、重、缓、急,分步实施,优先抓好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严重的重点恢复治理工程,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出发点,针对不同立地条件进行合理分区,坚持统一规划、分区治理的原则,在确保生态综合治理措施可行的基础上,追求生态效益最大化。

(二)尊重自然,注重实效。对每个片区的环境问题要分别对待,治理措施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生态建设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通过适宜的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促进植被自然恢复,以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达到长久续存的目标。

(三)因地制宜,节约资源。对治理区域内现遗存的自然植被严格保护,严禁造成二次破坏。因地制宜利用好现有的地形地貌和自然资源,对稳定山体不进行削坡处理。

(四)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对每个治理区进行技术方案筛选,选择最佳的经济可行的治理方案,避免资金的浪费。

(五)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要求。遵循相关法规、规范要求,选择适宜的技术措施进行环境治理。

三、建设内容

在对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矿山企业、煤炭加工等企业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根据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实际情况,分两期通过削坡、回填、覆土、平整、植树种草等措施进行科学修复,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保护区资源,逐步恢复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一)整理场地。在实施植被恢复前,应对场地进行整理。场地整理主要包括边坡整治、矿坑回填、覆土改良等。

1.边坡整治。矿山开采遗留的危险坡面十分不稳定,受雨水冲刷极易坍塌、滑坡。在进行植被恢复前,对废弃场地不稳定部位优先考虑采用放坡、清坡、卸渣等措施,使坡体达到稳定。通过清除危石、浮石、降坡削坡、稳定坡脚,将未形成台阶的悬崖尽量构成水平台阶,把边坡的坡度降到安全角度以下,以消除崩塌隐患,同时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工程的实施,提高恢复成效。

2.矿坑回填。采砂场、采石场及露天煤炭开采区均残留一定的矿坑,为防止矿坑引发的地质灾害,应充分利用矿区残留的渣土进行回填,既消除渣土水土流失的危害,又避免地质灾害的隐患。

在治理区采用就地平衡方式,利用渣土回填矿坑,矿坑填满后表层再适度回填0.2—0.8m的种植土,便于植被恢复工程的实施。

3.覆土改良。矿山开采造成生态破坏的关键是土地退化,即废弃地土壤理化性质变坏、养分丢失及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增加。因此,对部分条件较好、有水源、适宜栽植防护林带的区域通过异地取土措施实施土壤改良,在不破坏异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取适量土壤,覆盖在矿山受损严重的部位,再种植植物,通过植物的吸收、挥发、根滤、降解、稳定等作用对受损土壤进行修复。

(二)植被恢复。设计两种植被恢复模式,即:人工促进自然恢复模式和人工营造混交防护林带模式。

模式一:人工促进自然恢复模式

通过人工撒播灌草种子,促进恢复区自然植被自然恢复。将灌草种子与种植土混合,在雨季人工撒播,促进植被恢复。

选择灌木:锦鸡儿、柠条、沙冬青、霸王;

草本植物:戈壁针茅。

模式二:人工营造混交防护林带模式

选择适宜树种,人工栽植混交林带以快速起到生态防护的作用,人工营造的林带经一定的养护逐步生长成优势树种,促进林下植被的自然恢复,从而达到恢复目标。

树种主要选择:沙枣、酸枣、火炬、侧柏。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期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期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共分6个片区,涉及矿山企业33家。由市园林局制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各牵头单位具体组织落实。

1.柳条沟片区。分为三段:西段为矿业集团区域、中段为中辰广汇区域、东段为矿业集团区域,位于保护区核心区。

整治内容:拆除生产设施设备;对场地内有用石料由企业进行转运;将废弃渣料根据堆放高度进行修坡处理,就地平整和填补山体边坡凹陷处;清理沟道;进行自然植被恢复。

责任单位:由市国土局牵头,市园林局、市环保局、惠农区政府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2.偷牛沟片区。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公司、金立实业集团公司、信长宏工贸有限公司,位于保护区实验区。

整治内容:企业退出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施设备;对保护区内有用石料进行转运;废料就地修坡,对不稳定边坡修坡处理;按原地貌平整场地;进行自然植被恢复。

责任单位:由市国土局牵头,市园林局、市环保局、惠农区政府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3.驴子沟片区。地处马莲滩煤矿区中北部驴子沟,位于保护区实验区。

整治内容:对山体坡面采用清坡、卸渣处理,恢复到原地貌山体表面;转运部分排土场的废弃矿料回填,从路边向内放坡平整场地;将原剥离时存放的表土运至采坑进行覆土;雨季播撒灌草种子。

责任单位:由大武口区政府牵头,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4.沟口东及北岔沟片区。

(1)树琪硅石矿、裕兴硅石矿、惠农县志伦石英砂矿、惠农县裕民石英砂矿、惠农县川江石料厂、陶乐县高仁镇石英矿等已关闭矿山企业,位于保护区实验区。

整治内容:拆除生产设施设备;对场地内有用石料由企业进行转运清拉;对场地内废渣就地修坡处理;矿山开采遗留的危险坡面采用清坡、卸渣处理;按地形地貌平整场地;雨季播撒灌草种子。

责任单位:由惠农区政府牵头,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2)石嘴山矿业集团公司北岔沟硅石矿一采点等矿山企业,位于保护区实验区。

整治内容:拆除生产设施设备;对场地内有用石料进行转运;对不稳定边坡修坡处理;清理沟道;按原地貌平整场地;进行自然植被恢复。

责任单位:由市国土局牵头,市园林局、市环保局、惠农区政府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5.南庆沟片区。大武口区吉祥石料厂、石嘴山市峰磊工贸有限公司石料厂、宁夏石嘴山市东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东方石料厂和潮湖农工贸公司石料厂等已关闭矿山企业,位于保护区实验区。

整治内容:拆除生产设施设备;对场地内石料进行转运清拉;对场地内废渣就近修坡和削坡开级处理,按原地貌平整场地;适宜栽植防护林区域纳入造林计划,穴状换土种植防护林带,雨季撒播灌草种子。

责任单位:由大武口区政府牵头,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6.天气沟片区。平罗县崇岗清峰石料厂、杨国元顺元石料厂和侯华长青石料厂,位于保护区实验区。

整治内容:对场地内石料进行转运清拉;按原地貌平整场地;对不稳定工作面修坡处理;进行自然植被恢复。

责任单位:由平罗县政府牵头,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二)二期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二期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共分3个片区,涉及矿山企业53家。2017年5月底前由各牵头单位组织编制具体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报自治区林业厅、国土厅审核批准,2018年12月底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任务,力争植被覆盖度达到10%以上。

1.大武口片区。

(1)石炭井陶斯沟铁矿,位于保护区核心区;石嘴山市点石成金石料有限公司大武口工业园区建筑用石料矿一矿、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陈验生石料厂、大武口区喜花采砂场和石嘴山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鲁沟第二石料场4处矿山企业,位于保护区实验区。

责任单位:由市国土局牵头,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大武口区政府配合。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2)原石炭井三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和石嘴山市青年曼汽车有限公司石炭井李家沟生态治理工程2处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宁夏标华煤业有限公司煤炭加工场、石嘴山蜀宏工贸有限公司煤炭加工场、叶学礼储煤场、黄涛储煤场、范正飞储煤场、姚斌储煤场、石嘴山市芮涵工贸有限公司煤炭加工场和石嘴山市進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煤炭加工场8处煤炭加工企业,八号泉水泥厂1处废弃工厂,位于保护区缓冲区;宁夏鹏腾环境绿化生态治理工程、石嘴山矿业集团公司小枣沟露头煤盗采点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工程、石嘴山市青年曼汽车有限公司黑湾子生态治理工程和宁夏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小黄山露头煤盗采点环境治理工程4处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许飞洗煤厂和王军洗煤厂2处煤炭加工企业,平罗县农牧场枣窝硅石矿、大武口石英采料厂、平罗县农牧场硅石矿、楚鲁沟建筑石料矿和宁夏大武口贺兰山石英砂厂5处已关闭矿山企业,大武口北武当寿佛寺、韭菜沟国防教育基地、石嘴山市贺兰山生态博物馆、青山殡仪馆、石嘴山市艺财公墓管理有限公司二号公墓、石嘴山市艺财公墓管理有限公司沟口陵园和石嘴山青山陵园7处寺庙、陵园、军事设施,位于保护区实验区。

责任单位:由大武口区政府牵头,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2.惠农片区。

(1)宁夏石嘴山市贵得富铁矿有限公司王泉沟赞特梁铁矿和王泉沟安美全铁矿2处矿山企业,位于保护区核心区;石嘴山市矿业集团白虎洞硅石矿二采点、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公司葫芦峪石英岩矿区东段石英岩矿、宁夏泰和翔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大石头沟一矿、宁夏泰和翔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大石头沟石料矿二矿、惠冶镁业集团有限公司惠农区白虎洞黑石夹道沟硅石矿和宁夏泉龙吉昊有限公司王家窑粘土页岩矿6处矿山企业,位于保护区实验区。

责任单位:由市国土局牵头,市园林局、市环保局、惠农区政府配合。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2)惠农区大川农业种植,位于保护区核心区;红水泉子(毛盖都沟)露头煤盗采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和宁夏天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三五五库房,位于保护区缓冲区;惠农区磊鑫硅石矿、惠农区简泉大石头沟、石嘴山市育华建材石料厂和宁夏恒地投资有限公司王泉沟粘土矿4处已关闭矿山企业,石嘴山市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北岔沟火药库,位于保护区实验区。

责任单位:由惠农区政府牵头,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3.平罗片区。

刘军储煤场,位于保护区缓冲区;老西轴厂公路和大佛寺,位于保护区实验区。

责任单位:由平罗县政府牵头,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科学组织。成立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大武口区人民政府、惠农区人民政府、平罗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推进会,听取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审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信息上报制度,每月初各成员单位将治理情况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园林局局长兼任。负责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日常工作。

(二)明确节点,加快清理。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6〕3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清理整顿任务分工的通知》(石政办发〔2016〕44号)和《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石党办综〔2017〕36号)时间要求,矿山企业清理整顿工作组、煤炭加工场清理整顿组和执法检查组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一期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涉及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拆除设备、房屋、供电设施等,清除生态恢复障碍。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二期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涉及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为下一步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奠定基础。

(三)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推进治理区生态修复工程。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各相关部门要从不同渠道、不同层面争取国家矿山生态修复、环境治理、水土保持等专项资金、项目支持。争取将贺兰山矿区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列入国家重点项目。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切实加强治理区生态恢复工程,逐步恢复保护区的生态植被。

(四)加强技术指导,保证方案顺利实施。各牵头单位要认真调查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工矿企业和其他人类活动对保护区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现状。针对不同生态区位制定对应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宜林则林、宜草则草,选择相适应的树种和草籽,加强采矿区环境整治,科学制定植被恢复技术方案。采取削坡、回填、覆土、平整等措施,在工程实施中,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团队,在现场土地整理、覆土、苗木栽植、撒播草籽、后期管理等环节,对各县区恢复工程进行技术指导。力争至2018年12月底,植被覆盖度达到10%以上,完成恢复治理目标。

附件:

1.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整治任务表(一期)

2.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整治任务表(二期)

附件1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整治任务表(一期)

序号 片区 区域 性质 企业名称 位置 基本情况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柳条沟片区 核心区 矿山企业5处 石嘴山市鑫源石英砂场柳条沟石料矿一矿 惠农区

柳条沟 始建于1985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13年采矿权重新拍卖给该公司,属露天建筑石料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由市国土局牵头,市园林局、市环保局、惠农区政府配合。 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2 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公司柳条沟石英岩矿区阴沟石英岩矿 始建于1990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10年采矿权重组拍卖给该公司,属露天硅石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3 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公司惠农区柳条沟西段硅石矿 始建于1990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07年采矿权重组拍卖给该公司,属露天硅石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4 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公司惠农区柳条沟中段石英岩矿 始建于1990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10年采矿权重组拍卖给该公司,属露天硅石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5 宁夏泉龙吉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柳条沟石料矿二矿 始建于1985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13年采矿权重新拍卖给该公司,属露天建筑石料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6 偷牛沟片区 实验区 矿山企业3处 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公司偷牛沟采矿8第一区块 惠农区

偷牛沟 始建于1987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06年重组成立该矿, 2013年关闭,属露天硅石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由市国土局牵头,市园林局、市环保局、惠农区政府配合。 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7 石嘴山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偷牛沟采矿9第一区块 始建于1987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06年重组成立该矿,2013年关闭,属露天硅石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8 金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惠农区偷牛沟硅石矿 始建于1990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08年重新出让该矿,属露天硅石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9 驴子沟片区 实验区 生态环境治理工程1处 石嘴山市青年曼汽车有限公司驴子沟生态治理项目 大武

口区 该项目于2011年批准建设。2013年停止施工,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由大武口区政府牵头,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配合。 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10 沟口东及北岔沟片区 实验区 已关闭矿山企业12处 荣盛银北硅石矿 惠农区北岔沟 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1998年拍卖重组,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由惠农区政府牵头,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配合。 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11 树琪硅石矿 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2004年拍卖重组,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12 兰湖硅石矿 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13 惠农向前硅石矿 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14 裕兴硅石矿 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15 平罗县城关镇石英砂矿 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1998年拍卖重组,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16 银惠石子矿 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17 惠农县志伦石英砂矿 采矿点建设于上世纪90年代,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18 沟口东及北岔沟片区 实验区 已关闭矿山企业12处 惠农县裕民石英砂矿 采矿点建设于上世纪90年代,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19 惠农县川江石料厂 采矿点建设于上世纪90年代,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20 陶乐县高仁镇石英矿 采矿点建设于上世纪80年代,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21 石炭井矿务局兰湖石英矿 采矿点建设于上世纪80年代,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22 沟口东及北岔沟片区 实验区 矿山企业5处 石嘴山矿业集团北岔沟硅石矿一采点 惠农区北岔沟 始建于1990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08年重新出让该矿,属露天硅石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由市国土局牵头,市园林局、市环保局、惠农区政府配合。 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23 石嘴山矿业集团北岔沟硅石矿二采点 始建于1990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08年重新出让该矿,属露天硅石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24 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北岔沟北部石英岩矿 始建于1990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00年重组成立该矿,属露天硅石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25 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北岔沟四采点 始建于1990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08年重新出让给该矿,属露天硅石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26 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北岔沟南部石英岩矿 该采矿点建设于1990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08年重新出让该矿,属露天硅石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27 南庆沟片区 实验区 已关闭矿山企业4处 大武口区吉祥石料厂 大武

口区 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2008年重新拍卖, 采矿许可到期,2013年关停,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由大武口区政府牵头、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配合。 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28 石嘴山市峰磊工贸有限公司石料厂 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2008年重新拍卖,采矿许可到期, 2013年关停,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29 宁夏石嘴山市东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东方石料厂 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2008年重新拍卖,采矿许可到期, 2013年关停,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30 潮湖农工贸公司石料厂 采矿点建设于上世纪90年代,2004年拍卖重组,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31 天气沟片区 实验区 已关闭矿山企业3处 平罗县崇岗清峰石料厂 平罗县 始建于1999年,位于大水沟水源地,2006年清理整顿时已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由平罗县政府牵头、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配合。 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32 杨国元顺元石料厂 始建于1996年,位于大水沟水源地,2006年清理整顿时已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33 侯华长青石料厂 始建于2001年,位于大水沟水源地,2006年清理整顿时已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附件2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整治任务表(二期)

序号 片区 区域 性质 企业名称 位置 基本情况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限

1 大武口片区 核心区 矿山企业1处 陶斯沟铁矿 大武口区石炭井 始建于2003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属露天铁矿,采矿证已延续至2016年12月,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由市国土局牵头,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大武口区政府配合。 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2 实验区 矿山企业4处 石嘴山市点石成金石料有限公司大武口工业园区建筑用石料矿一矿 大武口区 始建于1990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13年重新拍卖,属露天建筑石料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3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陈验生石料厂 始建于1990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10年重新拍卖给该矿,采矿证已延续至2016年7月,属露天建筑石料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4 大武口区喜花采砂场 始建于2004年保护区扩界前,2010年重新拍卖给该公司,采矿证已延续至2016年5月,属露天建筑用砂石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5 石嘴山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鲁沟第二石料场 始建于1990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08年重新出让该矿,采矿证已延续至2016年4月,属露天建筑石料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6 缓冲区 生态环境治理工程2处 原石炭井三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 大武口区石炭井 始建于2011年,经批准由宁煤集团石炭井焦煤公司承包给中青旅公司实施。 由大武口区政府牵头,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配合。 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7 石嘴山市青年曼汽车有限公司石炭井李家沟生态治理工程 该项目于2011年批准建设,但是一直没有实施,现场为保护区扩界前遗留的采煤坑,没有治理。

8 煤炭加工企业8处 宁夏标华煤业有限公司煤炭加工场 建设于2011年自治区废止保护区《林权证》期间。

9 石嘴山蜀宏工贸有限公司煤炭加工场 建设于2011年自治区废止保护区《林权证》期间。

10 大武口片区 缓冲区 叶学礼(储煤场) 建设于2011年自治区废止保护区《林权证》期间。 由大武口区政府牵头,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配合。 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11 黄涛(储煤场) 建设于2011年自治区废止保护区《林权证》期间。

12 范正飞(储煤场) 大武口区汝箕沟 建设于2011年自治区废止保护区《林权证》期间。

13 姚斌(储煤场) 建设于2011年自治区废止保护区《林权证》期间。

14 石嘴山市芮涵工贸有限公司煤炭加工场 建设于2011年自治区废止保护区《林权证》期间。

15 石嘴山市進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煤炭加工场 建设于2011年自治区废止保护区《林权证》期间。

16 废弃工厂1处 八号泉水泥厂 大武口区石炭井 建设于1998年保护区成立前,已停产关闭。

17 大武口片区 实验区 生态环境治理工程4处 宁夏鹏腾环境绿化生态治理工程 大武口区马莲滩 该治理工程建设于2012年。只采不治,没有进行恢复治理。 由大武口区政府牵头,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配合。 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18 石嘴山矿业集团公司小枣沟露头煤盗采点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工程 大武口区

石炭井 始建于2013年。

19 石嘴山市青年曼汽车有限公司黑湾子生态治理工程 该项目于2011年批准建设。2013年停止施工,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20 宁夏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小黄山露头煤盗采点环境治理工程 该项目批准于2011年,但是一直没有施工,现场为保护区扩界前遗留的盗采井洞、渣堆。没有进行治理。

21 煤炭加工企业2处 许飞洗煤厂 该洗煤场建设于2011年自治区废止保护区《林权证》期间。

22 王军洗煤厂 大武口区

汝箕沟 该洗煤场建设于2011年自治区废止保护区《林权证》期间。

23 大武口片区 实验区 已关闭矿山企业5处 平罗县农牧场枣窝硅石矿 大武口区 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2003年拍卖重组,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停,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24 大武口石英采料厂 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2000年拍卖重组,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停,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25 平罗县农牧场硅石矿 采矿点建设于上世纪80年代,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26 楚鲁沟建筑石料矿 采矿点建设于上世纪90年代,2004年拍卖重组,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27 宁夏大武口贺兰山石英砂厂 采矿点建设于上世纪90年代,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由大武口区政府牵头,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配合。 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28 寺庙、陵园、军事设施7处 大武口北武当寿佛寺 大武口区 该寺庙建设于保护区成立前。

29 韭菜沟国防教育基地 该基地建设于1960年,属原部队遗留营区,后改建为国防教育基地。

30 石嘴山市贺兰山生态博物馆 该博物馆建设于2001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31 青山殡仪馆 该殡仪馆建设于2002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

32 石嘴山市艺财公墓管理有限公司二号公墓 该公墓建设于2003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

33 石嘴山市艺财公墓管理有限公司沟口陵园 该公墓建设于2003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

34 石嘴山青山陵园 该陵园建设于2002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35 惠农片区 核心区 矿山企业2处 宁夏石嘴山市贵得富铁矿有限公司王泉沟赞特梁铁矿 惠农区

赞特梁 始建于2003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属露天铁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由市国土局牵头,市园林局、市环保局、惠农区政府配合。 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36 王泉沟安美全铁矿 惠农区

王泉沟 始建于1989年,2003年采矿权拍卖给该公司,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属在建铁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37 实验区 矿山企业6处 石嘴山市矿业集团白虎洞硅石矿二采点 惠农区

白虎洞 始建于1987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06年重组成立该矿,属露天硅石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38 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公司葫芦峪石英岩矿区东段石英岩矿 惠农区

葫芦峪 始建于1987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06年重组成立该矿,属露天硅石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39 宁夏泰和翔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大石头沟一矿 惠农区

大石头沟 始建于1996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13年被重新拍卖给该公司,属露天建筑石料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40 宁夏泰和翔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大石头沟石料矿二矿 惠农区

大石头沟 始建于1985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13年采矿权重新拍卖给该公司,属露天建筑石料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41 惠冶镁业集团有限公司惠农区白虎洞黑石夹道沟硅石矿 惠农区

白虎洞 始建于1990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08年重新出让该矿,属露天硅石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42 宁夏泉龙吉昊有限公司王家窑粘土页岩矿 惠农区

简泉 始建于1985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2013年采矿权重新拍卖给该公司,属露天粘土(页岩)矿,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43 核心区 种植养殖1处 惠农区大川农业种植 惠农区

大川 出让土地面积500亩用于农业种植,于1998年签订了为期30年的土地出让协议。 由惠农区政府牵头,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配合。 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44 缓冲区 生态环境治理工程1处 红水泉子(毛盖都沟)露头煤盗采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惠农区正义关 2012年以前的盗采坑,已关停。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45 炸药库1处 宁夏天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三五五库房 惠农区 建设于1959年,2004年被扩入保护区,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46 惠农片区 实验区 已关闭矿山企业4处 惠农区磊鑫硅石矿 惠农区

大石头沟 采矿点建设于上世纪90年代,2003年拍卖重组为该公司,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由惠农区政府牵头,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配合。 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47 惠农区简泉大石头沟 惠农区

大石头沟 采矿点建设于上世纪90年代,2003年拍卖重组为该公司,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48 石嘴山市育华建材石料厂 惠农区

大石头沟 采矿点建设于上世纪90年代,2003年拍卖重组为该公司,2006年清理整顿时关闭,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49 宁夏恒地投资有限公司王泉沟粘土矿 惠农区

王泉沟 采矿点建设于上世纪90年代,2007年拍卖重组,2012年关闭,但未进行矿山环境治理。

50 火药库1处 石嘴山市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北岔沟火药库 惠农区

北岔沟 该火药库建设于2005年

51 平罗片区 缓冲区 煤炭加工企业1处 刘军(储煤场) 大武口区汝箕沟 建设于2011年自治区废止保护区《林权证》期间。 由平罗县政府牵头,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配合。 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52 实验区 寺庙和公路2处 老西轴厂公路 平罗县

崇岗 该道路始建于保护区成立前。

53 大佛寺 平罗县

大水沟 寺庙始建年代无从考究,2005年批准维修扩建,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央、自治区驻石各单位,石嘴山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

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石嘴山市委员会。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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