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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201001/2021-00066
  • 石政办发〔2021〕6号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有效
  • 2021年01月27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1年01月27日 来源:石嘴山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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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石政办发〔20216

  

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石嘴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署,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石嘴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指导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研究制定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协调解决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件;组织开展消费侵权行为治理强化各部门协调配合;分析消费维权动态,研究维权对策,总结推广先进消费维权经验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发改委、教体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金融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市消费者协会新闻传媒中心、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人民银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石嘴山银保监分局、邮政管理局25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见附件)。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联络工作及相关事宜处理。

三、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方案;承担生产、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发布食品药品消费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依法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指导规范经营主体的价格行为,督促落实商品明码标价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牵头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网信办:负责对网上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敏感信息进行监测,视舆情发展态势指导开展网上舆论引导。

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全市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制定及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控,负责价格预警和应急工作。

市教体局:负责推动在各类学校开展有关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的宣传教育。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督办查处重大侵害消费者权益刑事案件。做好重大消费侵权引发的突发事件现场秩序维护工作。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重大犯罪案件,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涉嫌重大犯罪案件及时介入,协助、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证据固定、案件审查、受理等工作。在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虽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及时移送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市民政局:针对我国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消费升级加快的特点,引导健康、养老、职业技能培训、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等服务消费领域经营者诚信经营,有效规范服务行业市场秩序。

市司法局指导各地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拟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工作计划;审核关于制定、修改和废止的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草案和规章。

市财政局: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全市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准入和监管,推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个体就业有关消费活动的维权工作

市住建局: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指导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行业企业守法经营。

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质量的投诉;负责车辆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落实机动车维修服务领域的监管规范和有关标准。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食用农产品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市商务局:加强对商业企业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监督家电维修服务、家庭服务、美容美发、洗染业等领域的法规和有关标准的执行

文旅广电局: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以及报纸、期刊广告刊登,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规范广播、电视运行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指导辖区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加强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网络文化(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品市场等进行监管;负责规范旅行社企业和导游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对旅游者和旅行社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关乎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消毒产品的监管。

市金融局:负责指导、协调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金融消费安全环境。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及时审理有关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并指导监督各级法院正确适用法律、规范司法裁判标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采取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消费者诉讼渠道,降低维权成本。

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刑事案件的移送、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督促或者支持消费者协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消费者协会不提起诉讼前提下,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市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就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新闻传媒中心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新闻媒体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揭露不文明消费、奢侈消费行为;加强对市级电视购物节目监管;大力宣传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引导市级电视购物企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加强对供电公共服务行业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的规范引导,激励和调动公共服务企业和单位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切实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放心、优良满意的公共服务与消费环境。

人民银行石嘴山中心支行:依法在人民银行职责范围内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受理、调查和调解金融消费者投诉;协调处理跨市场、跨行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涉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和咨询服务。

石嘴山银保监分局: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培育消费者权益保护文化、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跟踪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趋势,推动完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见措施;组织办理银监会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者投诉,必要时协调组织对投诉的调查和处理;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会同内外相关部门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市邮政管理局:对全市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查处侵害邮政服务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组织邮政管理机构及时处理消费者有关邮政服务、快递服务的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程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目标责任分解形式推进落实。由牵头部门根据会议议定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的内容。召开联席会议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将会议通知、议题、提交研究讨论的相关材料送联席会议成员,并通知需要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议题记录、汇总、整理以及纪要的印发、抄报等工作。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实行信息反馈制。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将议定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及遇到的问题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附件:1石嘴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石嘴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人员名单

  

  


附件1

石嘴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

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李光云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杜兴会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梁  成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秋梅    市发改委副主任

          徐朝援    市教体局三级调研员

          吴敬元    工信局四级调研员

          王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

          黄      市民政局副局长

          马国桢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刘新民    人社局副局长

          刘      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

          张建国    市交通局副局长

          徐广学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文静    市商务副局长

          郭振忠    文旅广电局副局长

          李      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杨淑梅    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

          赵万志    市金融局副局长

          王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西平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东元    市消费者协会会长

          黎      市新闻传媒中心副主任

          高伟国    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毋备战    人民银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副组长

          朱振龙    石嘴山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刘爱华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附件2

石嘴山市消费者权益

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人员名单


序号

  

负责领导

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1

市市场监管局

杨淑梅

谭海英
13995165991

2

市委网信办

  

李艳琴

3812011/18809529079

3

市发改委

刘秋梅

  娟

2218922/13995326785

4

市教体局

徐朝援

  

3811401/13895026818

5

市工信局

吴敬元

  

13099526789

6

市公安局

  

高世金

18995280205

7

市民政局

  

  

2033141/13014204130

8

市司法局

马国桢

  

2020515/15209629420

9

市财政局

  

李惠萍

13895326556

10

市人社局

刘新民

王斌昌

18995221744

11

市住建局

  

  

17709523177

12

市交通局

张建国

  

3951081/18995289777

13

市农业农村局

徐广学

王银霞

2688113818995268837

14

市商务局

王文静

哈学军

3812367/13323526636

15

市文旅广电局

郭振忠

李世宁

13895425195

16

市卫生健康委

  

  

2218415/18809529191

17

市金融局

赵万志

吴立云

2218454

18

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学军

2014107/18095200169

19

市检察院

王西平

刘惠娟

3923016/13519564496

20

市消费者协会

马东元

吴光玉

13909566486

21

市新闻传媒中心

  

胡聪颖

13723321889

22

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

高伟国

王惠文

15378918000

23

人民银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

毋备战

哈丽婵

13895462541

24

石嘴山银保监分局

朱振龙

郝永霞

2661854/13709562119

25

市邮政管理局

刘爱华

  

2833915/283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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