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报请审批〈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石经开管发〔2024〕43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原则同意园区规划范围与《石嘴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产业园区城镇开发边界保持一致,规划总面积5368.00公顷。
你园区要依法依规加强规划管控和实施监督,对规划范围内的用地、建设、生产经营等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切实保障有效落实。
此复。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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