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5年第一批 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领域)
时间:2025-01-03 15:04 来源: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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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5年第

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领域


近年来,石嘴山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采取“线上+线下”联动、部门联合等方式强化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促进第三方环保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导作用,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弄虚作假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件名称】

石嘴山市某公司使用OBD故障码屏蔽器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案。

【案情简介】

2024年11月12日下午,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石嘴山市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4#检测线西侧杂物间发现1个黑色长方形多针双接口设备,设备上标注有“OBDⅡ”字样,实际为OBD故障消除器。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单位检验人员对宁B9***0号车辆使用印有“OBDⅡ”字样的设备进行OBD检测,读取出的CALID码为2306********45TU,CVN码为D3****56,与实际CALID、CVN码不一致。经调查,该设备从网络上购入,购入后对车牌号为宁B7***2和宁A0***X两台小轿车进行检测,清除车辆故障代码,使车辆OBD检测项目合格,最终出具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测报告。

同时,调阅该公司“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检测台账,该公司513条检测记录CVN码一致,均为D3****56。

【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该公司涉嫌使用OBD故障码屏蔽器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针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该机构修改系统参数或者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监测数据,涉嫌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已将该案件同步移送公安机关及市场监管部门。

【案件启示】

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内容,确保机动车排放检验真实、有效、准确,才能掌握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情况。然而,少数机动车检测机构对检测数据弄虚作假,使不合格车辆通过尾气排放检验,放任“带病车”上路行驶。日常监管执法中,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会持续强化检验流程和质量监督管控,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结合视频监控等手段查找弄虚作假痕迹,发现一起严打一起,形成有效震慑,倒逼企业规范检测、守法自律,实现行业良性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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