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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0-12-31 12: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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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公发〔202054号

 

 

 

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对房屋产权人向传销组织出租房屋加强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制定下发《石嘴山市公安局“以房管人”治理传销模式工作方案》,探索实施“以房管人,人房关联”的传销治理模式,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及时预防发现藏匿其中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强化打击传销宣传教育。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社区居委会在各社区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打击传销宣传画、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集中宣传《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管理办法》和传销犯罪常见的手段、危害以及预防传销活动的法律知识。同时,积极与社区居民进行交流,发动群众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到打击传销工作中,为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共联合开展传销宣传活动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二是深化社会治安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飓风2020”治安乱点集中清查整治行动3次,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等予以重点清查。期间,共检查出租房屋2233户,登记核查流动人口4690人,整改安全隐患107处。同时,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及“一标三实”信息系统建设为抓手,对辖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底数进行全面摸排,截止目前,全市共登记录入流动人口84963人,登记录入出租房屋15364间。

三是实施出租房屋分类核查和重点管控。依托治安部门“动态警务社区”管理模块,对出租房屋租赁状态、面积、租金、是否报备等综合情况进行研判,建立分类核查机制,对重点出租房屋进行“筛选”,列入重点管控对象,便于及时发现和掌握隐藏在出租房屋中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及其违法犯罪人员。同时按照“以房管人”的要求,组织派出所围绕辖区出租房屋、中小旅店、建筑工地、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主要落脚点和活动场所开展调查核对,认真摸排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情况,进行清理登记,并与用工单位及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对违反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和租赁房屋管理规定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对流动人口中的可疑人员,通过上网查询比对,从中发现传销违法犯罪线索,抓获隐藏其中的传销违法犯罪分子。

四是常态化开展线索研判和精准打击。对于一般苗头性传销线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及时遣散,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避免其坐大成势。对于有违法情节的传销线索,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行政查处。今年以来,共排查出租房屋560余家,排查线索2条,端掉涉嫌传销窝点2处,遣散19人(贺兰山南路星光茶行,遣散14人,大武口校企园小区一出租房,遣散5人),未查处涉嫌传销行政案件。对于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公安机关及时予以打击。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共立传销案件7起,破获4起,抓获传销犯罪嫌疑人12人,移送起诉9人。

 

 

石嘴山市公安局

2020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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