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体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石嘴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实训楼建设方案的请示》(石教体发〔2018〕32号)文件,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石嘴山市特殊教育学校于1991年建校,是我市唯一一所集听力障碍、智力障碍、肢体障碍、自闭症、脑瘫等残疾儿童少年学前康复训练、义务教育、高中职业技能培训为一体的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近年来,随着特殊学校向高中阶段延伸和医教结合等项目的实施,现有校舍已不能满足教学需要,计划开设的康复训练、面点制作、动漫设计等培训项目由于没有教学场地也无法开展,极大地制约了特殊学校职业教育实训教学和康复训练的发展。为适应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升残障学生义务教育教学康复质量和管理水平,需建设石嘴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实训楼。
二、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街以西、长胜路以北,石嘴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新建实训楼一座,总建筑面积2040平方米,共三层,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13.5米。
主要建设内容有:技能培训教室、针灸(按摩)室、康复训练教室、多功能厅等以及室内、外配套工程。
建筑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柱基础;原则同意建设方案提出的抗震、防火、给排水、无障碍等设计。
四、建设时间
2018年—2019年。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投资概算: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79.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5.18万元,其它费用62.34万元,预备费用32.38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专项资金200万,学校自筹200万元,其余资金由建设单位多方筹措。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七、项目建设与管理
请你单位遵循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投资概算。要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效益。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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