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学涛、马嘉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惠农区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代表建议中提到的“将惠农区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费用缺口资金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生活垃圾收转运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3〕26)要求,自2023年6月起,各县区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转运至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各县区政府负责优化运输路线,加大收转运车辆配置。“市辖区生活垃圾处置费和市辖区餐厨垃圾处置费由市、辖区财政各承担50%”。2023—2024年,在财政紧平衡状态下,市财政共补助惠农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36.08亿元。统筹安排资金695万元专项用于市、辖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住建局紧盯中央预算内、超长期国债、专项债、专项资金扶持方向,围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新能源运输车辆更新换代等方面,谋划申报争取资金。同时,督促辖区进一步优化垃圾收储运全流程管理,重点从处理站分布、两网融合、资源回收等方面持续优化,减少运输里程,综合处理成本,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降低生活垃圾处置全流程成本。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