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答复的函
马仲武、安乐华、寇林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惠农区土地出让收入收缴权限返还惠农区本级财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代表建议中提到的“市人民政府将市辖区土地出让金收缴权限返还给区本级财政,以保障市辖区公共预算支出及各项工作有力推进”相关内容。
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财综〔2009〕74号)等政策文件中“土地出让收入缴入市级国库”“市级部门征收”的规定,惠农区土地出让收入收缴权限只能由市级收缴,无法变更为惠农区。同时经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5·第20次)研究,将历年土地出让收入兑付情况进行了核对清理,一季度已拨付惠农区5000万元(其中包含截至2024年度未兑付2086.36万元和归属于2025年度的2913.64万元)。本次应拨付7906.79万元,扣除一季度已拨付的2913.64万元,拨付剩余部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4993.14万元,已于8月12日拨付到位,真金白银全力支持辖区运转及各项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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