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市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等突出问题,近日,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嘴山市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一、工作目标
在15个监管领域、104项检查事项上,实现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
制定了《石嘴山市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依法对食品、特种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燃气、建筑工程质量等15个重点行业,104项重点产品、重点行为进行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依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现代化的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1.编制涉企行政检查清单。每年2月底前由牵头部门会同联合部门制定年度“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依据、范围、方式、时间及相关联合检查部门,并将联合检查计划报同级司法局备案。
2.开展涉企联合行政检查。牵头部门负责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创建任务,对于本年度已经抽查过的经营主体,如非必要,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时选择“排除本年度已抽查过一次的经营主体”,减少重复检查。
3.实施“预告式”涉企行政检查。除国家、自治区部署的专项检查、突发事件、投诉举报等外,所有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均要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发布,稳定经营主体监管预期。
4.推进涉企行政检查发现问题线索有序处置。“综合查一次”联合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符合包容审慎监管的要依法依规适用包容审慎监管,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推行初次违法免罚模式处理;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依法依规办理;“综合查一次”检查处理情况应及时告知经营主体。
5.强化涉企行政检查结果运用。将“综合查一次”的信用信息纳入抽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对守信主体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实行相关惩戒措施,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大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加强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
强化责任落实,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检查。
四、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石嘴山市司法局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7楼
电话:0952-20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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