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
姚东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石政干发〔202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姚东海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郭廷武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凯福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丁波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邵明超同志任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高云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王玉平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海峰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治国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晓东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永霞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任学云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斌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侯建宁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瑞同志任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刘新福同志任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陈婕同志任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翟会兵同志任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徐新荣同志任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玉龙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志勇同志任市师资培训中心副主任;
邹韧同志任宁夏工业学校(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副校长;
刘海峰同志任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陆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郭建军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谭辉同志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原科技创新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俞红永同志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原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张凯福、丁波、邵明超、高云、王玉平、徐海峰、李治国、杨晓东、徐永霞、任学云、王斌、侯建宁、张明、李瑞、刘新福、陈婕、翟会兵、徐新荣、赵玉龙、李志勇、邹韧、刘海峰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