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社局| 索 引 号: | 640201011/2026-000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石嘴山市人社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12 |
| 责任部门: |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6-03-17 |
各相关部门、各县区、各园区、各院校:
现将《石嘴山市促进青年学子“留石兴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石嘴山市促进青年学子“留石兴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开展青年学子“留石兴业”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面向市内外各院校毕业生,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就业、教育及各类保障等公共服务,充分展示“十四五”期间工作成效,吸引青年学子走进石嘴山、了解石嘴山、留在石嘴山,将石嘴山作为就业创业起点,共同建设向新蝶变的兴业之城,力争2026年应届毕业生留石人数同比提高5%左右,之后每年留石毕业生规模逐步扩大,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聚焦供需对接,提升匹配效能
1.拓宽就业容量“岗位池”。进一步优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持续挖掘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潜力。实施“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拓展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等领域就业机会,高校毕业生政策性岗位规模每年稳定在1000个以上。畅通市场化就业渠道,动态归集民营企业及社会组织用工需求信息,每年开发市场化就业岗位3.5万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国资委、各县(区)
2.优化就业服务“资源库”。围绕企业用工需求,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方式组织不少于50家企业赴市外招聘高校毕业生。每年常态化开展20场以上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举办20场以上岗位与学科契合度高的专场招聘。对各高校建设功能完善的就业服务站给予资金支持,提供就业指导、政策解读、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订单式”服务,并运用石嘴山公共就业数字化服务平台赋能就业,跟踪服务未就业毕业生,促进人岗精准匹配。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各县(区)、各园区
3.深化政校企合作“共同体”。每年开展政校企对接活动3场以上,搭建政府、高校、企业三方合作平台。围绕产业发展,推动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促进产教融合。发挥高技能人才作用,推动企业与高校共研技术课题,共建实训基地,共设特色课程,加快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行”活动,组织走访企业、高校和医院等用人单位,进行拓岗洽谈、定向培养等合作,每年为毕业生拓展岗位200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园区
(二)聚焦政策赋能,强化服务保障
4.开展“创享石嘴山”全链条扶持行动。大力推进政府补贴性创业培训,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和场地支持等政策作用。建立创业孵化园联动机制,实现场地、导师、政策等资源共享,鼓励政府投资的孵化园放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入驻门槛。对毕业2年内大学生初始创业,按相关政策给予5000-1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可分别提供最高额度30万元、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
5.开展“援企稳岗”政策敲门行动。持续加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和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对与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持续优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推动惠企政策应知尽知、补贴资金应享尽享,提升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能力。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
6.开展“人才留石”政策支撑行动。加大人才补贴政策落实力度,通过“人才码”宣传我市人才政策、展示我市产业优势和城市品格。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激励措施。开展“石”百千万师带徒行动,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提质增效。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到石嘴山就业的,按相应人才政策享受待遇。加力落实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2000元求职补贴、应届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每月500元最长12个月的生活补贴、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就业一次性6000元补贴等政策。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工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卫健委、总工会、各县(区)
7.开展“家在石嘴山”暖心服务行动。支持高校毕业生落户“零门槛”,凭毕业证、身份证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加大“安居”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人才公寓、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予以安居保障。实施购新房促消费活动,各县区按计划给予符合条件的购房居民购房补贴或消费券。对在我市就业创业并购买自住住房的高校毕业生,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在现行缴存余额倍数计算的基础上上浮20%。在县(区)政务中心开设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开通服务专线,面向高层次人才及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关系、社保医疗、住房安居及配偶就业等“一站式”服务。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公安局、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区)
(三)聚焦交流互动,深化情感融入
8.举办“产城融合”宣传深化活动。结合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围绕石嘴山人文历史、自然资源、风土人情、产业发展等,组织学生深入园区、企业开展“名企体验营”,通过参观研学感受工作环境与企业文化,了解产业布局与发展实力。深化万名高校新生实践活动成效,让大学生了解石嘴山、爱上石嘴山、扎根石嘴山、建设石嘴山。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文体旅广电局、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各园区
9.举办“石才飞扬”人才交流活动。举办职业发展交流会,由相关部门解读人才就业政策,优秀校友分享留石经验,行业专家分析产业趋势,以“政策+岗位+前景”一站式呈现增强学生留石信心。加强就业观、择业观教育,开展以石嘴山产业为背景的职业生涯规划活动,引导学生将个人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工作服务中心
10.举办“我在石嘴山”成长报告活动。常态化组织大国工匠、劳动模范和工程师等技术技能人才走进院校开展主题宣讲,以亲历者视角讲述奋斗故事,解读就业创业政策、产业机遇与服务保障,激发学子留石返石热情。策划“城市形象随手拍”主题活动,鼓励学生通过短视频、照片、访谈等形式捕捉城市风貌、人文底蕴与发展活力,提升对石嘴山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11.举办“兴市有我”青年创业活动。征集面向城市发展、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社区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创业项目,政府结合实际提供孵化支持,推动学生智慧落地。变“被动吸引”为“主动创造”,增强学生“这是我参与建设的城市”的主人翁意识。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2.举办“联在石嘴山”人才联谊活动。定期组织在石校友与在校学生开展联谊,通过沙龙、路演、读书会和户外运动等形式,借助“学长学姐”亲身示范传递真实工作生活感受,建立情感纽带。通过“石嘴山发布”“石嘴山共青团”等平台及线下服务站,向毕业生推送岗位招聘、就业政策、联谊及相亲活动等生活指南信息。结合传统节日和地方文化节,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联谊,通过非遗手作、演出观赏、体育竞赛等方式,促进交流,感受城市人文温度。
牵头单位: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文体旅广电局、总工会
三、工作要求
专项行动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牵头,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住建局、团市委、财政局、文体旅广电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实施。推动院校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共同为毕业生留石兴业提供资源支持。加强对科教城院校及市内外高校的宣传,定期推送石嘴山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提升政策影响力与城市辨识度,着力营造重视、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留石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方案自2026年4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4月10日。期间,如遇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1.《石嘴山市促进青年学子“留石兴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一图读懂】石嘴山市促进青年学子“留石兴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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