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在哪里申请?办理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之规定,施工现场如果确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可以办理夜间施工申请。
申请夜间施工的场地如果在大武口区,可以到石嘴山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环保窗口办理申请,施工的场地如果在惠农区或平罗县,可以到当地政务服务大厅环保窗口办理申请,也可以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x.gov.cn/进行网上申报,办理时只需填写一份《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建筑施工单位夜间施工申请表》。
我单位接到申请后,将安排执法人员对申请夜间施工的场所进行实地审查,并在作出是否同意夜间施工申请的决定后,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单位,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申请单位如接到同意夜间施工的决定后,需要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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