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宁B79975等79辆营运车辆 《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2026年7月28日,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向我局抄告了2026年第二季度(4月至6月)全市被注销行驶证的314辆汽车信息。我局通过运政管理系统对抄告的314辆汽车的信息逐一检索核查,核查出宁B79975等79辆汽车配发有《道路运输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之规定,车辆《行驶证》有效是配发《道路运输证》的前提条件。现依法对宁B79975等79辆汽车(其中惠农区20辆、大武口区31辆、平罗县28辆)的《道路运输证》予以公告注销,见附件。
请上述车辆所有人在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将《道路运输证》交回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分厅。逾期未交回的,证件自行作废。
咨询电话:0952-2033377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第2季度车辆《行驶证》已被注销拟注销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登记表
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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