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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工作监督反映方式的公告
时间:2026-04-20 来源: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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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开展“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现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现将监督反映方式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重点整治物业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等问题。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重点整治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场地、设施等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等问题。

(三)住维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住维资金建账不规范,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情况;侵占、挪用住维资金及增值收益(利息)等问题。

四)住宅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排水管道、水箱水泵、照明设施、电梯、供电线路、消防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安防监控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等问题。

(五)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重点整治群众反映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未按规定及时维护保养、符合政策条件未及时纳入更新范围等问题。

(六)其他问题。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限购水电气热费用,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擅自改变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用房用途、退出物业项目的物业企业未履行的交接义务、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合法、物业企业未按服务合同约定发现和整改相关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有关部门督办问题未完成整改或虚假整改等问题。

二、受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方式

序号

单位

电话

邮箱

1

市住建局

0952-2097838

szsszjj@163.com

2

大武口区综合执法局

0952-2017435

dwkwyfwzx@163.com

3

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0952-3012100

3012100@163.com

4

平罗县住建局

0952-3816166

PL6012605@163.com

四、相关要求

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反映问题需明确对象、时间及相关情况(包括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情形等),并尽可能提供照片、视频、合同文件、缴费凭证等证据材料。提倡实名举报,各单位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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