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1号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发改委拟于2026年9月召开“调整石嘴山市辖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就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一)听证人:5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家、政府部门组成,共33名。其中:消费者代表14名,出租车代表7名,出租车经营企业代表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专家1名,政府部门5名,消费者协会1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在石嘴山市辖区(大武口区、惠农区,下同)的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登记注册地在石嘴山市辖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热心公益事业,能够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听证人:由市发改委、交通局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
2.消费者、出租车代表、出租车经营企业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和由市发改委、交通局委托市辖区人民政府基层组织、消费者协会推荐等相结合方式产生;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参加人:由市发改委、交通局根据规定,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二)其他参加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采取自愿报名或由消费者、出租车代表、出租车经营企业代表等未被选取为听证会参加人的名单中抽取;设记者席(记者2名),由市发改委、交通局邀请。旁听人员对定价方案有意见的,可以在听证会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听证组织部门提出。旁听人员不得在听证会现场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消费者和旁听人员请于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直接到市发改委、交通局报名点报名;也可先通过电话报名,并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到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新闻媒体采取电话报名方式向市发改委、交通局报名申请参会。
(二)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报名地点:石嘴山市发改委B1—131室
石嘴山市交通局1718室
联系电话:0952—2218926 0952—3951083
电子邮箱:szsjgk8926@163.com 2023932@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调整石嘴山市辖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报名表
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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