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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时间:2026-02-27 来源: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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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行政执法公示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现将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信息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则》(GB46034-2025)、《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一)机构设置

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负责消防执法相关工作的科室为消防监督科、政策法规科。

全市共5个消防救援大队: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石嘴山市惠农区消防救援大队、平罗县消防救援大队、石嘴山市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职责权限

1.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导、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行政许可。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4.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在消防产品使用领域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7.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可以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8.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9.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10、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11.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12.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13.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14.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职责权限。



  1. 执法机构办公信息



名称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

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石嘴山市消防救援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建设西街151

夏季:上午8:15-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15-12:00

下午14:00-17:30

0952-6600605

蔡宁徽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大武口区前进南路548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0952-6600658

纳鹏英

石嘴山市惠农区消防救援大队

石嘴山市惠农区延安路601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0952-3325206

倪浩然

平罗县消防救援大队

平罗县翰林大街与永安东路交汇处向东10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0952-6582132

姜晓东

石嘴山市宁夏平罗工业园区

消防救援大队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峰晟西路3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0952-6600651

罗德

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消防救援大队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路与金龙街交叉口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0952-6600660

沈元

三、权力和责任清单

详见附件1

四、本年度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详见附件2

五、消防执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

详见附件3

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实施该行政行为的消防救援机构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上级消防救援机构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

(一)火灾隐患投诉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方式: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952-12345

(二)消防救援机构及消防执法人员违法违纪举报投诉方式:

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室0952-6600632

投诉举报邮箱:szsxfjw119@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建设西街151




    八、消防服务窗口

单位名称

办事窗口地址

工作时间

窗口工作人员信息

咨询和监督电话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226号窗口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952-2688798

监督电话:0952-6600632

石嘴山市惠农区消防救援大队

石嘴山市惠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K1窗口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蔡昀婕

咨询电话:

0952-3019599

监督电话:0952-6600632

平罗县消防救援大队

平罗县宝丰路372 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北厅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952-6613339

监督电话:0952-6600632

石嘴山市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

平罗县宝丰路372 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北厅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952-6613339

监督电话:0952-6600632

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226号窗口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

0952-2688798

监督电话:0952-660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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