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宁B18463等72辆营运车辆 《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各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
依据石嘴山市机动车辆管理所抄告的2025年10月-12月(四季度)全市441辆汽车行驶证被注销的信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通过运政管理系统对抄告的441辆车的信息逐一检索核查,发现宁B18463等72辆车配发了《道路运输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款:“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的规定(即道路运输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具有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现对宁B18463等72辆车(其中惠农23辆,大武口15辆,平罗34辆)的《道路运输证》公告注销(见附件)。
请以上车辆所有人十日内将车辆《道路运输证》交市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分厅。逾期未交回的自行作废。
咨询电话:0952-2033377
特此公告。
附件:营运车辆行驶证已被注销拟注销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登记表
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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