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企业备案的公告
各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
经石嘴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现场执法检查核实,宁夏翼路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陆路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宁夏福龍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备案的办公场所与实际不符,经与企业法人确认,以上三家公司均已不经营或不在石嘴山市经营,已不具备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条件。为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宁夏翼路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陆路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宁夏福龍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予以公示注销备案资质。
特此公告。
附件: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备案注销公告表
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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