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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石嘴山市级生活必需品代储企业的公告
时间:2025-12-03 来源: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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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我市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常态储备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基本民生保障需求,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级应急救灾代储商品管理办法》(宁粮规发〔20222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拟增补市级生活必需品代储企业(饮用水),现面向全市公开选代储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品种和储备方式

(一)储备品种:瓶装饮用水(12万瓶)

(二)储备方式:采用商业动态储备模式,即政府委托企业代储,企业负责购进储备商品,自主轮换,商品所有权归企业,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应急动用权属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正常情况下,企业的商品库存量不得少于合同签定的数量。

二、申报企业资质条件

申报企业应为交通便利、销售网络健全、流向合理、仓储条件良好、便于管理调度的经营企业,申报计划数量不得低于6万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本市域内具有良好的仓储设施企业管理制度完善,经营业绩良好,具备相应资金筹措能力配套渠道畅通,能够在重大突发事件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三、审定程序

代储企业资格审定程序包括企业申报、审核及网站公示等环节,按量化评审要求,择优甄选。

(一)企业申报。

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均可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市级生活必需品承储企业资格申报表(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资格;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上述材料可报送至报名地点或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现场报名材料复印件上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印章,递交材料时需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二)审核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分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审核意见,结合申报企业的仓储硬件设施、综合管理能力和商品销售轮换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代储企业名单及代储任务。

(四)公示。

拟代储企业名单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代储企业签订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代储合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124日至12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大武口区贺兰山南路26号),联系电话:0952-2012368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sslswz@163.com)。

  

附件:市级生活必需品承储企业资格申报表

  

     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1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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