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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跟踪监测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5-09-01 来源: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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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跟踪监测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5.8万元以内

四、服务范围

1、针对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涉及的约20家企业废气排放开展跟踪监测(监测项目见报价单,具体监测企业由招标单位确定)。

2、主要监测内容为石嘴山市辖区内异味企业无组织及有组织臭气浓度监测、废气重点排污单位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等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监测后出具符合技术规范的监测报告。

3、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执行。

五、具体要求

1.必须是在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物资、专业技术及专业人员。

2.投标方在询价比价时必须需提供以下纸质盖章材料并承诺上报材料的有效期及真实性。

1)项目报价单: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提供报价单模板,投标单位按照报价单模板进行报价,为保障投标委托机构合理权益,请合理计算委托监测费用,低于工作成本带来的损失将由投标委托机构自行承担。

2)最短供货期:具体在报价单中填写,甲方要求在930日前提供全部监测报告正本及原始记录复印件(投标单位需确定每一个监测任务的最短供货期,可在930日当天,也可提前提供报告,不可晚于930)

3)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提供涉及分包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5)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档案资料等证明信息;(提供持证上岗人员名单需与承担监测任务人员信息一致)。

6)提供参与监测工作的仪器设备一览表,仪器设备照片,计量检定/校准证书。

7)提供不少于2份已完成且覆盖本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并附监测报告及检测原始记录。

8)对于以上内容违反真实性虚假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方应提供的投标主体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询价比价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91日至202595日下午(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报名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6号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601室,童玲,联系方式:0952-2029549

3.报名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4.开标时202598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6号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五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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