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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5年4月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初审公示的通知
时间:2025-05-09 来源: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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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4〕189号)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4月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6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人员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缴费起始时间及学历职称等存在问题影响初审结果的或对初步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及来访等方式,向石嘴山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反映、申诉和举报,电话为:0952-2012626,来信请寄:753000,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来访反映、申诉和举报接待室设在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701室),接受电话和来访反映、申诉和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石嘴山市人社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审核结果的,石嘴山市人社局将予以更正。


附件:2025年病残津贴人员名单 .xlsx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工退休审批领导小组(代章)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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