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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宁夏凯越达商贸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的公示
时间:2024-07-22 来源: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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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凯越达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石)文综罚字〔2024〕F-000004

案件名称:

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处罚类别:

1、警告;2、没收侵权复制品;3、罚款。

处罚事由:  

2024年05月29日,石嘴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收到自治区版权局移送的《自治区版权局案件线索转办单》1份。根据移交的相关证据线索,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故立案进行查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凯越达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205MA76L4P181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杜庆凯

处罚结果:

1、警告;2、没收侵权复制品4套Windows 7 专业版软件;3、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元)。

处罚决定期:

2024年0719

处罚有效期:

20250119

公示截止期:

20270719

处罚机关:

石嘴山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6402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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