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维服务方案编制项目。
二、服务范围:对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现在运行的各类信息化平台及配套设施设备及网络服务进行调研,对现有不同厂家的平台和配套设施设备及网络服务制定统一的运维服务方案,完成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维服务方案编制,修改完善至通过审批。
三、预算金额:100000.00元。
四、具体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专业技术及专业人员。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备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18:00,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6号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109办公室。
六、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查询等。
(二)类似相关工作业绩及相关合同(2022年1月1日至今)。
(三)配备人员职称及其他需要的材料。
(四)报价单。
七、结果公示
符合条件且有报名意愿的服务商,请于2024年7月24日前将所需材料报至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109办公室。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评选出的服务商,将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八、联系人:魏军 电话:19995227008。
附件1: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
运维服务方案编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及目的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维服务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目的: 对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现在运行的各类信息化平台及配套设施设备及网络服务进行调研,对现有不同厂家的平台和配套设施设备及网络服务制定统一的运维服务方案,完成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维服务方案编制,修改完善至通过审批。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现在运行的各类信息化平台及配套设施设备及网络服务进行调研,对现有不同厂家的平台和配套设施设备及网络服务制定统一的运维服务方案,完成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维服务方案编制。涉及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运行包括固定式尾气遥测设备、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辆、雷达监测系统、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恶臭监测系统、电量监测(电能监控智能分析系统)、动态管控系统、高空瞭望、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信息化管理平台等平台,具体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清单为准。
三、采购预算:10万元。
四、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维服务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相关部门意见反馈及市政府专题会研究修改,最终印发。
五、提交成果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维服务方案》文本,纸质版成果提交正式稿6份,电子资料(含所有工作成果)提供光盘随纸质版一同提交。
六、服务商的责任
(一)服务商及时调派充足的拥有丰富执业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组为采购方提供服务。
(二)服务商需配合甲方完成国家和自治区日常调度。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费用,包括服务、调查、人工、会务、审查、提交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追加任何费用。
2、服务地点:石嘴山市。
附件2: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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