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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增补石嘴山市级成品粮油储备代储企业的公告
时间:2024-05-20 来源: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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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增补石嘴山市级成品粮油储备

代储企业的公告

  

市辖区内各类粮油经营企业:

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石嘴山市级成品粮油承储单位根据自治区关于地方储备粮任务要求和我市实际,现公开遴选市级成品粮油代储单位,诚邀各粮加工、商贸流通企业积极申报,共建粮食储备,保障我市粮食安全。现就市级成品粮油储备储企业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储企业增储储备品种及数量

成品粮(大米、面粉1279吨;

食用植物128

二、储企业遴选原则
  成品粮油储备代储企业的确定坚持本地优先、科学布局、相对集中、利于应急的原则。代储企业除满足本公告明确的遴选要求外,应作出以下承诺除紧急动用外,代储企业任何时点成品粮油实物库存不得低于承储计划成品粮油储备不得以原粮或者半成品粮折合代替代储企业必须保证储备计划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到位。本次成品粮油储备为动态储备,成品粮拟代储企业申报计划数量不得低于50吨,食用植物油拟储企业申报计划数量不得低于50吨。

三、储企业遴选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
(二)具备相应资金筹措能力;
(三)具备相应的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仓储设施和保管能力;

    (四)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储存设备符合储存条件要求,计量设备准确;

(五)具备成品粮油常规检化验条件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有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对所储存的成品粮、食用植物油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六)具备与下达计划相对应的市场流通能力,能够做到轮换及时,保质保量,常储常新;

(七)交通便利,具备一定的应急运输能力,在应急情况发生时能够做到随时调用,保证供给;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储企业遴选流程

本次遴选采取企业申报、信用审查、择优选择、公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申报。

申请代储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的企业,于524日前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申请。报名时间:2024520日至5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报名地点: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大武口区贺兰山南路26)。

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石嘴山市级成品粮油储备企业申请书(附件1

2.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3.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成品仓库产权证明或拥有该仓库的其他证明;仓库平面图和拟存放标的物分仓堆位平面图;资信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文本2份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本复印件上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印章。

(二)信用审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申报企业近三年的信用状况。根据信用审查结果,对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

(三)择优选择。

根据申报企业经营能力和信用审查结果,结合城区常住人口和市级储备成品粮油空间布局等实际情况,择优选择。

(四)公示确认。

择优选择拟代储企业后,将对拟代储企业名单进行公示5,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市级成品粮油储备代储企业,依据《石嘴山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及储备计划,核定储备任务,签订代储合同。

五、相关要求

本次代储的成品粮油实行动态轮换方式,大米、面粉和食用植物油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代储合同原则上年一签,如遇政府政策调整除外。代储合同指定储存仓库,不得擅自更改存放库点、仓号及品种,不得与其他性质的粮食混存、混放,并在储存粮食仓房的明显位置悬挂粮权标识牌。申请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储备能力,骗取代储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

联系人:何连义  联系电话:0952-2012368

  

附件:1.石嘴山市级成品粮油储备企业申请书

      2.企业基本情况表

  

  

  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520



  附件1

石嘴山市级成品粮油储备企业申请书

  

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我单位是粮油经营企业,经营粮油品种有  (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日均库存:大米  吨、面粉  吨、食用植物油    。自愿申请成为市级成品粮油储备代储单位。结合本单位经营情况,现申请市级成品粮油储备计划,大米  吨、面粉  吨、食用植物油  吨。

我单位承诺提供的所有申报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单位成为市级储备粮代储企业后,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石嘴山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证储备粮油质量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任何时点数量达到储备计划规定数量;建立健全质检统计、财务、保管、仓储和安全管理等制度,做到专仓专垛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按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报送统计报表在应急状态下服从政府相关部门动用指令,迅速响应保证储备粮调运高效依法诚信经营自觉接受各级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自愿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检查。

  申请单位:

      


附件2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手机号码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万元)


企业地址


企业性质

国有    国有控股    外资□      私营

经营范围

仓储□  加工£  商贸  其它  加工能力:  /日

企业生产

加工、经营

主要品种


企业总人数


保管员人数


成品粮仓容(吨)


上年度月均周转库存

品种


数量(吨)


经营状况

2022年税后利润(万元)


2023年税后利润(万元)


近三年有无违法

经营记录

    £  

  

近三年有无安全储粮

储油及安全生产事故

        

  

  

  我单位确认以上内容属实。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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