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司法局关于拟聘任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第一届法律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暨新一届
法律顾问团成员的公示
鉴于本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聘任期限届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五届法律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法律顾问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56号),结合石嘴山市实际,市律师协会推荐,经市司法局党组2024年第二次会议研究,现就拟聘任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第一届法律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暨新一届法律顾问团成员公示如下:
一、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第一届法律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拟聘任名单
主 任:张凯福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主任:牛志军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司红瑞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委 员:
马宁华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仲裁办主任
姜绍燕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科科长、公职律师
李 娟 市司法局立法与监督科科长、法律援助律师
韩海龙 市司法局立法与法制监督科副科长、公职律师
宋 健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公职律师
刘印杰 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公职律师
张 健 市委党校经济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
张 豫 市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
李元晋 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宁夏信援律师事务
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孙吉华 自治区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律师
协会副会长、宁夏宁聚易诚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远鸿 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律师协会副会长、宁夏鑫源律师事务所
联合党支部书记、主任
黄建农 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律师协会副会长、宁夏塞北律师事务
所联合党支部书记、主任
杨 琼 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律师协会副会长、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
联合党支部书记、主任
闫雪萍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宁夏石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蔡树志 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永锋 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宁夏剑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孙立文 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宁夏大潮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
任
陈泽东 宁夏鑫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田泽革 宁夏宁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玉涛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虹艳 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宁夏知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玉宁 宁夏宁正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王婧芳 宁夏宁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张 剑 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耀强 宁夏众和众律师事务所主任
罗少忠 宁夏宁众(平罗)律师事务所主任
石宏城 宁夏崇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林 义 宁夏颐升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 鑫 宁夏秦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包春梅 宁夏宁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刘 涛 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 青 宁夏信援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小军 宁夏塞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雍智英 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公司律师
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兼任立法、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
二、新一届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拟聘任人员名单
团 长:张凯福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第一副团长:牛志军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团 长:司红瑞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元晋 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宁夏信援律师事
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成 员:孙吉华 自治区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宁夏
宁聚易诚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书记、主任
闫雪萍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宁夏石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蔡树志 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田泽革 宁夏宁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玉涛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虹艳 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宁夏知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玉宁 宁夏宁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婧芳 宁夏宁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张 剑 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姜绍燕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科科长、公职律师
韩海龙 市司法局立法与法制监督科副科长、公职律师
陈 坤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科科员、公职律师
市政府法律顾问同时兼任法律咨询委员。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法律顾问聘期三年。
公示期为三天(2024年2月21日至23日),监督电话:2680313。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公示人员名单进行监督,并以来函来电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如有举报查证属实影响聘任资格的,将取消聘任资格。
联 系 人:姜绍燕 陈坤
联系方式:2680313(传真) 18295105220
邮箱:szsxzfy2035360@126.com
石嘴山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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